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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贵阳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有面授班吗

发布时间:2022/5/14 19:58:48 更新时间:2022/5/14 19:58:48
责任编辑:贵阳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开课安排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特色优势
健全的答疑体系:
可通过官网、APP、社群等多途径,享受专业的在线答疑服务。
无纸化模考系统:
实战体验和感受机考氛围,通过大量做题,掌握知识、培养题感。

行业趋势
  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就这部分企业而言,中级会计职称的认可会高过税务师。
因为中级会计师,可以独立管理一个财务部门了、
另一角度来说,中小企业纳税并不太多,也存在行业内大家都默认的事情,所以税务师的价值体现的不够明显。
如果是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如果想要有所发展,一个中级会计师是站不住脚的,充其量最多可以管几个人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取得税务师证后,对流转税或者所得税及其他小税种很有研究,那么税务师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就会得以体现。这样说,是因为大的企业内控做得好,而且监管单位力度相对较大,所以企业一般只会有意识的合理避税。
如果是去事务所,有了税务师证,从事税审工作(汇算清缴、清税等)个人收益也是很高的。
  中级会计职称在财会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含金量,近年来甚至很多企业在选取财务管理者时,明确指出需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相信这也是近年来中级会计报名人数持续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经过整理,近年来中级会计职称报名人数如下:
2014年:72.4万左右
2015年:79.1万左右
2016年:83.19万左右
2017年:113.76万左右
2018年:135.4万左右
从以上数据可见,中级会计报名人数呈递增趋势,因此,小编在这里大胆预测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人数或将持续增长。

培训学习资料
  经济法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1)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2)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3)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即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此条件是区别附期限的区别)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
⑤是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1)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期限与条件的根本区别。
(2)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某公民死亡之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冲刺阶段知识点梳理(一)
【考点6】收购人
1.控制权
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在于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者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全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对收购人的限制(2008年多选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3.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是指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考点7】要约收购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1.实施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2.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要约的撤销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4.收购要约的变更
(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5.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6.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7.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8.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9.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2007年简答题)
10.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
11.在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贵阳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试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022/5/14学习专题)
  • 如考生对自己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2022/5/14学习专题)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22/5/14学习专题)
  •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022/5/14学习专题)
  •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部分地区适用,以官方为准)。持证 (2022/5/14学习专题)
  •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 (2022/5/14学习专题)
  •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2022/5/14学习专题)
  •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 (2022/5/14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2022/5/14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 (2022/5/14学习专题)

贵阳中级会计师培训
贵阳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贵阳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贵阳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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