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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衡水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这里报名吗

发布时间:2023/6/26 14:14:47 更新时间:2023/6/26 14:14:47
责任编辑:衡水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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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中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单科1480元,全科3980元。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系统串讲:
对全书知识点进行梳理,解决备考疑难杂症并查漏补缺,达到短期内串联教材,掌握教材精华的效果。
入门导学:
掌握考试政策、教材基本框架、考试特点,规划2020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在财会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含金量,近年来甚至很多企业在选取财务管理者时,明确指出需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相信这也是近年来中级会计报名人数持续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经过整理,近年来中级会计职称报名人数如下:
2014年:72.4万左右
2015年:79.1万左右
2016年:83.19万左右
2017年:113.76万左右
2018年:135.4万左右
从以上数据可见,中级会计报名人数呈递增趋势,因此,小编在这里大胆预测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人数或将持续增长。
  企业招聘中级会计师,一般是担任哪些岗位呢?
首先,财务部内岗位和证书并不是直接对应关系。就我们公司来说,考过中级职称的员工里,既有主管、经理等管理层财务人,也有会计和出纳。你明白了吧,这张证书并不等于更高职位的offer。
但是,从招聘的角度说,我们会对一些岗位提出“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这个要求,比如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和财务经理,三个岗位的应聘者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是根本进不了面试环节的。
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呢,一方面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会计法》,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只有持有中级职称或其他更高级别证书的财务人,才有胜任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①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③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⑤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考点:抗辩权的行使
抗辩权的行使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给付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1.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者是当事人约定同时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对履行顺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
(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
(二)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后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4)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
2.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1.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4)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5)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提供担保。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衡水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无纸化考试方式采用题库随机抽题模式,知识点覆盖范围变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识点。 (2023/6/26学习专题)
  • 刚拿到中级证书,然后事业单位招聘时候就用到了,现在进入了事业编制。 (2023/6/26学习专题)
  • 会计师主要职务是查账目,设计会计制度等。 (2023/6/26学习专题)
  •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23/6/26学习专题)
  • 中级及高级资格考生须经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2023/6/26学习专题)
  •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中下旬。 (2023/6/26学习专题)
  • 计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师就是中级级别。 (2023/6/26学习专题)
  •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 (2023/6/26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组织编写。 (2023/6/26学习专题)
  • 《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2023/6/26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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