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 海口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海口培训网 | 海口中级会计师培训

【头条】海口专业的会计中级职称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3/26 9:48:45 更新时间:2023/3/26 9:53:26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于财经教育,财经证书和执业资格培训有CPA、会计职称、会计从业、会计实务、财务软件操作应用、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从业、理财规划师、金融客户经理等等。建立财经培训基地,培养财务金融人才。
  常年开设课程有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等。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

课程介绍
报名详情: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中级会计考试各科目备考时间:
中级会计考试共考3个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各有特点,考生应根据科目特点和个人基础,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中级会计实务建议复习时间:300小时左右。
财务管理建议复习时间:260小时左右。
经济法建议复习时间:220小时左右。
注:以上复习时长仅供参考。

特色优势
课程安排:
经济法(24讲)
《经济法》系统学习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实务(30讲)
《中级会计实务》系统学习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股份支付、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事业单位会计、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等专业知识。
财务管理(24讲)
《财务管理》逐章精讲与管理会计紧密相关的财务管理基础、预算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等管理制度。
教学特色:
监督辅导
每班确保一个班主任,通过严格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学生的出勤率和上课质量,协助任课老师解决学生在学习上的问题。
学习礼包
只讲精品好课,授业解惑,传递价值是对每一个课程基本的要求,天骄注会的每一堂课都是你职业发展路上的良药。
讲练结合
结合配备辅导书,细致讲解分析各大经典题型,并详细传授解题技巧。

行业趋势
  职业发展:
中会证书,只是一个过渡,随着资历的增长,工作年限的增加,还会考更高级别的证书,但有个前提:需要符合。
  2020年会计职称目标:
按照十三五规划,实现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会计职称报考人数:
报考人数15万及以上人次:广东.山东.江苏
报考人数15-10万人次河南.安徽.浙江.四川北京等5个省
报考人数5-10万及以下人次:河北.上海湖南.湖北福建.云南.陕西.广西山西等9个省
报考人数5万及以上人次:宁重庆.江西.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甘肃贵州吉林海南宁夏青海兵团,西藏等1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考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应当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二)公允价值下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收到补价,借银行存款,将补价从入账价值中减掉;支付补价,贷银行存款,将补价计入资产入账价值中。
(1)支付补价方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税费)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2)收到补价方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换入资产成本+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税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1.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处理
2.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会计处理。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的义务。
(1)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3)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
(4)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2.保险人的义务。
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的义务。这是保险人基本和主要的义务。
(2)支付其他合理、必要费用的义务。
3.索赔。
索赔的时效。索赔是法律所赋予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一项权利。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理赔。
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受索赔权利人的索赔要求后所进行的检验损失、调查原因、搜集证据、确定责任范围直至赔偿、给付的全部工作和过程。

海口中级会计师培训
海口中级会计师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