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 淮安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淮安培训网 | 淮安中级会计师培训

【头条】淮安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有培训学校吗

发布时间:2022/4/17 11:53:55 更新时间:2022/4/17 11:53:55
责任编辑:淮安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10始,恒企正式启动“万名会计精英培养计划”及“百所高校就业公益讲座”,并陆续与全国三十多所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走进高校为为学生提供会计实操课程的全面培训,同时与20000多家企业建立人才输送通道及定向委培合作关系。
2011年2月,恒企广州总部的成立,正式迈开全国扩张步伐,标志着恒企跨入了全国连锁发展的全新时期。
2012年5月,在经过半年多的评估、筹备及扩张后,恒企上市筹备办公室正式挂牌,一条资本之路正缓缓铺开,那是恒企通往“培育百年会计专才”梦想之颠最有力的助推器。
2012年6月,广州恒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集团高层做出了又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决策:自2012年7月起,全国相对成熟已有学员毕业的校区每月至少要举办一场会计专场招聘会,将帮助学员就业及晋升的承诺落到实处,至此,恒企千场招聘大幕正式拉开。
  恒企教育办学14年来,始终肩负“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的企业使命,深入研究会计从业者的需求,在课程产品和教学方式上适时革新,以达到为“中小企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的目的。恒企教育产品涵盖会计课程研发,会计教育培训、学历招生代理、财务咨询、线上教育培训、与大学联合办学办班、就业服务等各个方面,为准会计和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会计职业发展方案。恒企教育在维护好线下校区的同时,对传统办学理念和模式进行革新,现已为学员、校区(老师)搭建O2O教学平台系统。其中,O2O教学服务形式包括线下面授教学、线上直播课堂、录播视频、音频、6大智能化学习系统和微信自媒体等。

师资力量
陈老师-财务管理
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副导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1篇;主编教材2部、参编学术著作1部;主持承担了《上海电力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体系研究》、《企业项目管理中的财务控制研究》等多个横向课题。
何老师--会计行业资深学者。
课程研发者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能力有大小,奉献无穷期教学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是老师中的楷模,擅长会计实操、财务管理、会计初中级职称等课程。先后主编《财务经理综合全能》、《工业成本专修》、《服务业专修》、《农业专修》等近20项课程开发。曾在3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做过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财务总监等职务。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中级会计职称精品乐学班-1.理解会计和出纳的基础知识;2.了解业务处理;3.做好会计或财务工作。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实务+经济法)-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实务+财管)-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经济法+财管)-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课程特点
1、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2、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3、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4、名师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名师主讲,手把手教学。
5、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确保考试通过+实操全面掌握。

行业趋势
  2020年会计职称目标:
按照十三五规划,实现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会计职称报考人数:
报考人数15万及以上人次:广东.山东.江苏
报考人数15-10万人次河南.安徽.浙江.四川北京等5个省
报考人数5-10万及以下人次:河北.上海湖南.湖北福建.云南.陕西.广西山西等9个省
报考人数5万及以上人次:宁重庆.江西.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甘肃贵州吉林海南宁夏青海兵团,西藏等1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如此火热的考试,究竟是“何方神圣”?
会计资格考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每年报名人数均在100万人以上,是报考人数最多、规模的全国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一。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成为我国测评会计人才知识、能力的主要途径和选拔培养优秀会计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组织了23次,有700多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通过会计资格考试,大批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骨干,在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发展方向: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全国,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常见问题
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特点及学习方法?
经济法知识点多、杂、细、枯燥,说是简单,但是真的记忆起来还是比较难的。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其实分为两大部分:经济法和税法
经济法部分:理解容易、考查直接,只是对考生的记忆力提出了挑战
税法部分:考查计算较多,需要考生活学活用 。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六:代理终止
(一)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二)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合同的重大变故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一)一般规则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链接】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示1】通常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而非随同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提示2】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2.货交承运人视为交付,风险随之转移
(1)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风险随之转移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种类物应特定化后方可视为交付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违约情境下,标的物风险按“不利于违约方”处理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方违约),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买受方违约),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出卖方违约);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违约责任VS风险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淮安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会计师法》和《会计师检核办法》,对会计师公会,作出规定。 (2022/4/17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2/4/17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2/4/17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 (2022/4/17学习专题)
  • 《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2022/4/17学习专题)
  •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2022/4/17学习专题)
  • 会计中级职称证(会计师证)的报名流程:①信息审核②采集照片③订书收费④报名确认。 (2022/4/17学习专题)
  • 许多公司企业和会计代帐公司招会计主管或总帐会计时,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都是基本要求之一。 (2022/4/17学习专题)
  •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现在国内的中高级职称,虽说不是含金量特别高,但是也不算很差。 (2022/4/17学习专题)
  • 刚拿到中级证书,然后事业单位招聘时候就用到了,现在进入了事业编制。 (2022/4/17学习专题)

淮安中级会计师培训
淮安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淮安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淮安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淮安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