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泰州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泰州培训网 | 泰州中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中心 可靠的学校是那间

发布时间:2023/4/11 9:35:32 更新时间:2023/4/11 9:35:32
责任编辑:泰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中心,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中心”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中心》由泰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泰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泰州区域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泰州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中心》!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师资力量
牛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从教3年来,一直致力于会计实务和财政税收研究和教学。自然型、情感型的教学风格,善于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积极性。
任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学硕士,善于构建知识框架,抓住重点,突出难点考点,结合多年教学经验总结应试技巧,帮助广大考试顺利轻松通过考试。

课程介绍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开课安排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特色优势
教材精讲:
按照2020年考纲要求,精细化剖析知识点,配合典型题例,全面夯实基础,构建知识体系。
习题密训:
按照考点分布规律,研发考试必备密押三套卷,帮助考生迅速养题感,短时间内达到提分目的。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都有什么用?
  一、升职加薪有底气
  升职加薪这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事,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实现的,即使你有能力,但没有职称也就没有底气和老板提。这是一个人才供大于求的时代,你需要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确并非非你不可。可是有了中级会计师证书就不一样了,您可以尝试做主管的工作,你有了晋升的资本,你有了像老板提加薪的底气。即使这个地方不能给你一个发展的机会,也还会有更多心仪的工作任你挑选。
  二、能力提升的表现
  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取得并不容易,它既需要掌握理论知识,又要能够熟练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而现在的考试趋势每年也都在向实际应用方向上靠近,这就是证书含金量的体现,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公司都认可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原因,它并不是一张纸。因此拿下中级会计师证书就代表着您经历了理论与实际的洗礼,在综合能力及专业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职业道路更宽广
  现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大多数人做的都是简单的出纳、记账等简单繁琐的底层工作,工作多而杂,每天都很累。高科技智能机器人的出现,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继续深造是你职业生涯的必要选择,让自己从更宏观的角度从新审视会计这份职业,让自己站在管理层的位置对会计工作有一个重新的认识。而这一切的想法的起点就是要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中级会计职称为什么非考不可?
一、提高身价,实现自我价值
1、会计中级职称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证书,其他专业的中级职称基本都是评选的,但会计是全国统考的,这个证书有一定难度,但认真复习也能通过考试,拿到此证书。非常有必要。
2、作为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企业将与其与工资挂钩,另有一些城市对外地人员落户限制条件中要求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比如大连。
3、选择了财务这条路,就注定选择了不断学习,不断向上之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财务自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同的重大变故
合同的重大变故
无权处分
1.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2.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的物的交付
1.交付方式
(1)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提示】“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3)标的物为无须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2.交付期限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2)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3)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的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交付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4.多交标的物
(1)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2)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
(3)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
①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②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知识点: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知识点: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确认时点: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加以确认。
企业购入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外购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才能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初始计量:企业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会计科目使用与后续计量模式有关。
【提示】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初始投资成本科目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如为成本模式后续计量,则没有明细科目,直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泰州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 (2023/4/11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3/4/11学习专题)
  • 如果说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可以当一名会计员的话,有了中级会计职称便是说明这个人完全有能力胜任单位会计机构 (2023/4/11学习专题)
  •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试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023/4/11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2023/4/11学习专题)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达到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以及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均可报考。 (2023/4/11学习专题)
  • 刚拿到中级证书,然后事业单位招聘时候就用到了,现在进入了事业编制。 (2023/4/11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2023/4/11学习专题)
  •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2023/4/11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4/1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