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动态
>
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
金华培训网
|
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
)
【动态】金华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需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12/3 16:19:51 更新时间:2024/12/3 16:19:51
机构名称:
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
(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开课安排
VIP保障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考试不过科目,退1920元/科
价格:单科2400元,全科7200元。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特色优势
配备专属班主任:
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施评估学习效果,考试节点及时提醒。
健全的答疑体系:
可通过官网、APP、社群等多途径,享受专业的在线答疑服务。
行业趋势
行业竞争压力:
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作为一名会计人,如果手里没张含金量高的证书,恐怕将无法保证职场竞争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前景如何?
会计资格考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每年报名人数均在100万人以上,是报考人数多、规模的全国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一。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成为我国测评会计人才知识、能力的主要途径和选拔培养会计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截至2012年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组织了20次,有452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通过会计资格考试,大批会计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骨干,在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预习阶段知识点:售后租回
知识点: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该种租赁是指承租人先将某资产卖给出租人,再将该资产租回的一种租赁形式。
根据协议,企业将某资产卖给出租人,再将其租回使用。
所有权是在出租方,承租方拥有的是使用权。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的重大变故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一)一般规则
买卖、抵押、质押情境下合同与物权效力综述
【提示】特殊动产,是指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按照规定应当办理相关行政登记手续后才能使用的动产。
(二)一物多卖
1.普通动产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2.特殊动产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提示1】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提示2】物权:(1)一普通动产多卖的,交付>付款>成立;(2)一特殊动产多卖的,交付>登记>成立。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提示】“交付”才是动产所有权取得的要求,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已经取得了物权,空办登记的买受人不享有物权,拥有的是一个错误的登记,应当更正。
(三)所有权保留
1.当事人可以在动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提示1】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示2】存在有效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不随同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
2.出卖人的取回权
(1)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②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③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2)取回权的限制
①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在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情形下,第三人已经依法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回赎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另行出卖
①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②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如有不足,出卖人要求原买受人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另行出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除外。
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财务管理》科目特点是内容比较抽象、公式多并且不容易理解、计算量大,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计算 (2024/12/3学习专题)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24/12/3学习专题)
想从事会计主管及以上职业,建议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2024/12/3学习专题)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24/12/3学习专题)
在无纸化考试中,考生还会面临打字速度慢、财管公式不会输入、系统自带计算器使用不习惯等各种问题,导致考 (2024/12/3学习专题)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 (2024/12/3学习专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2024/12/3学习专题)
考试前身份证遗失怎么办?需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详情咨询当 (2024/12/3学习专题)
要多做题,通过做题回顾知识点并进行巩固,也是经济法的记忆诀窍。 (2024/12/3学习专题)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自治区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12/3学习专题)
马上免费在线报名/预报!
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
金华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金华中级会计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成都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成都)
【动态】成都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怎么报名
涿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涿州)
【动态】涿州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培训报名时间
梧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梧州)
【动态】梧州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在哪
珠海优路教育中级会计(珠海)
【动态】珠海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需要培训吗
常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常州)
【动态】常州中级会计师培训班有白天上课班吗
泉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泉州)
【动态】泉州中级会计师培训白天辅导班报名
绵阳优路教育中级会计(绵阳)
【动态】绵阳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报名一般多少钱
芜湖优路教育中级会计(芜湖)
【动态】芜湖中级会计师培训费几多
株洲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株洲)
【动态】株洲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培训地点远不远
淮南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淮南)
【动态】淮南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培训报名入口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