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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丽水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什么机构可以报名

发布时间:2024/5/7 13:13:29 更新时间:2024/5/7 13:13:29
责任编辑:丽水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师资力量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盛英会: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拥有18年经济法、税法教学经验,曾出版12部教材专著。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总结提炼口诀,例题讲解一针见血。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开课安排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签约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中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单科1480元,全科3980元。

特色优势
无纸化模考系统:
实战体验和感受机考氛围,通过大量做题,掌握知识、培养题感。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加深印象。

行业趋势
  发展方向: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
在西方全国,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由上面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中级会计职称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好的,可以说只要你努力,愿意付出,就一定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和发展空间。
  企业招聘中级会计师,一般是担任哪些岗位呢?
首先,财务部内岗位和证书并不是直接对应关系。就我们公司来说,考过中级职称的员工里,既有主管、经理等管理层财务人,也有会计和出纳。你明白了吧,这张证书并不等于更高职位的offer。
但是,从招聘的角度说,我们会对一些岗位提出“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这个要求,比如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和财务经理,三个岗位的应聘者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是根本进不了面试环节的。
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呢,一方面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会计法》,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只有持有中级职称或其他更高级别证书的财务人,才有胜任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财务管理知识点:相关者利益化
知识点:相关者利益化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股东,还包括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客户、供应商、员工、全国等。在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时,不能忽视这些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
1.强调股东的首要地位;
2.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将风险限制可承受的范围内。
观点
确定财务管理目标时,需要重视各相关方的利益。
优点
体现合作共赢理念,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实现了现实性和前瞻性的统一
缺点
过于理想化,难以完美实施。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冲刺阶段知识点梳理(四)
【考点5】股份转让的限制
【考频】高频考点
【难度】较难
1.股东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解释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解释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考点6】股份回购
【考频】适中
【难度】一般
1.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表2-4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
可以回购的情形:回购程序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经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回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1)经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1)经股东大会决议
(2)回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3)用于回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4)所回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考点7】公司分立
【考频】一般
【难度】简单
1.分立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解释】股东(大)会对分立事项进行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2.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解释】公司分立程序中虽然也设置了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但并没有赋予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3.债权债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在分立前与“债权人”的约定有效,但公司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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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中级会计师培训
丽水中级会计师培训班,丽水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丽水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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