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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报名什么时候截止

发布时间:2022/4/14 14:06:54 更新时间:2022/4/14 14:06:54
责任编辑:内江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恒(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2年,恒企教育起步于广西柳州,自成立之初,恒企即毅然摈弃以考证为主的传统市场定位,开拓以就业为导向。如今近百所校区遍布全国各省市,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川、海南、贵州、安徽、江苏、陕西、内蒙古、重庆……所有校区皆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成为会计培训行业中连锁发展模式的领头羊。恒企教育专家团队在专业著述上业绩斐然,累计出版高校专业教程多部,包括《实用涉税会计》《税务会计实操》《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此外,在全国一级财务专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恒企教育依托强大的资源赋能,正在迅速成为一家行业领先的在线教育机构。恒企教育坚守着教育的初心,作为专业有温度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成为全国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者,全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参与者和国际职业教育的传播者的社会职责,为全国的教育事业贡献的能量。

师资力量
曾老师-中级会计实务
恒企考证研发带头人,曾担任商业、房地产、建筑业、集团公司等等多种行业财务总监。有多年考证教学经验,系统化梳理考试框架,用经典案例和类比法,使抽象问题和复杂难题具体化,帮学员理解记忆重难知识点。
郁老师-中级会计实务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EDP中心特聘高级讲师、高顿财经研究院CPA考试研发中心主任。教学经验超过十年,通俗易懂的授课风格深得学生好评。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中级会计职称零基启航班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实务)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财管)
破解中级会计学习秘籍
中级会计职称全科备考攻略系列课
中级会计实务1000+真题精炼。
1.独立研发会计八个成才阶段实操应用课程
从会计入门级、实务级、全能级、精英级、经营级、高手级、卓越级、辉煌级8个级别的会计课程进行实战培养,培养学员从出纳到商业会计、工业会计、主办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的实质跨越。
2.独立开发管理会计沙盘
开发工业成本核算沙盘和经营管理电子沙盘,让学员在实战中演练。
3.研发的七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得全国著作权
即《会计真账实操》、《成本会计专修班》、《房地产业会计专修》、《老板比较担心的财务漏洞》、《老板比较受用的十大报表》、《税务筹划与合理避税》、《小企业会计准则》。
4.独立开发三大平台载体
通过恒企教育新官网、恒企会计APP以及恒企微信公众号三大平台载体,构建学员“招生-培训-测评-就业-增值服务”全链条O2O服务平台。
5.创新研发六大学习神器
即智能考试系统、行业账实训云系统、仿真税务实训系统、智能学习系统、直播平台系统、恒企会计APP答疑系统。

行业趋势
  丰厚待遇:
中级会计师,被视为未来10大最有“钱”途的职业之一。拥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以使我们月薪过万的机会。
  行业竞争压力:
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作为一名会计人,如果手里没张含金量高的证书,恐怕将无法保证职场竞争力。

常见问题
中级会计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时间怎么安排?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参考往年预计在3月份。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参考2020年为9月5-7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9月5-7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财务管理
18:00-20:00经济法
考试批次:共三批次。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知识点: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1.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
①概念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②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种类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③止付期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不再承担止付责任,持票人提示付款即依法向持票人付款。
【注意】挂失止付不是丧失票据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
(2)公示催告
①概念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
②可公示催告的票据
只有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才能申请公示催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现金支票不得申请公示催告。
③申请公示催告
失票人“先行挂失止付的”,应在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注意】申请挂失止付并非申请公示催告的前置程序,失票人可以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④公示催告期
公示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需要抵销项目
知识点: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需要抵销的项目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1)当母公司从子公司中购买其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时:
借:投资支付的现金(母)
贷: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情况下:
借:投资支付的现金(母)
贷: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贷: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1)在现金结算的债权与债务属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内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情况下:
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在现金结算的债权与债务属于内部往来所产生的情况下:
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情况下:
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形成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情况下:
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贷: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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