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培训资料
【文档】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温馨的提示:
本文档信息《【文档】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由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发布,本文档责任编辑为报名在线编辑陈老师,分类为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资料文档,发布时间为2022/11/17 10:24:12,有问题请联系发布者。
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资料相关文档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的组成
2022/11/17 10:21:18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决议
2022/11/17 10:20:46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召开
2022/11/17 10:20:14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形式
2022/11/17 10:19:15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职权
2022/11/17 10:17:54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2022/11/17 10:14:30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2022/11/17 10:13:21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插值法
2022/11/17 10:11:59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2022/11/17 9:53:39
【文档】【资料】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2022/11/17 9:52:48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