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那么;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那么; (9)公司利润分配方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