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 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上海培训网 | 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

【问答】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

发布时间:2024/11/28 11:27:36 更新时间:2024/11/28 11:27:36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曹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问问,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很急,麻烦告诉我,谢谢!
  时间:2024/11/28 11:27:36  更新时间:2024/11/28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曹老师的专业回答:

  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任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学硕士,善于构建知识框架,抓住重点,突出难点考点,结合多年教学经验总结应试技巧,帮助广大考试顺利轻松通过考试。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开课安排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签约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中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单科1480元,全科3980元。

特色优势
健全的答疑体系:
可通过官网、APP、社群等多途径,享受专业的在线答疑服务。
习题训练:
近三年真题为核心,通过习题讲解,掌握解题技巧和思路,达到独立分析题目、快速解题的效果。

行业趋势
  企业招聘中级会计师,一般是担任哪些岗位呢?
首先,财务部内岗位和证书并不是直接对应关系。就我们公司来说,考过中级职称的员工里,既有主管、经理等管理层财务人,也有会计和出纳。你明白了吧,这张证书并不等于更高职位的offer。
但是,从招聘的角度说,我们会对一些岗位提出“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这个要求,比如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和财务经理,三个岗位的应聘者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是根本进不了面试环节的。
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呢,一方面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会计法》,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只有持有中级职称或其他更高级别证书的财务人,才有胜任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
  为什么要报名2019中级会计职称
1、跳槽找工作,能力的象征!
会计是一个需要与时俱进的岗位,如果不能进行自我提升,很容易被后来者超越,想要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就要拿出自己更有优势的证明。而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具有极高的社会认可度,考取了中级会计师,能够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学习能力,让自己更具优势。
2、个人晋升,管理层标配!
中级会计职称作为会计事业上的“分水岭”,拥有了中级会计职称便可以说明已不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员,是完全有能力胜任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所以当你取得了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想要晋升管理层就变得容易很多,不会受到职称的限制。
3、想拿高薪,便捷途径!
好奇的考生不妨去各大招聘网站查一查相关的招聘信息,很多的财务管理职位上,都要求“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等字样,一线城市的薪资已经是一万起,且提供非常好的福利待遇。可见,中级会计师可以看成是通往高薪的捷径。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考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相关损益:
(1)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特征如下: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行为;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但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涉及如下交易和事项:一是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所谓非互惠转让是指资产的单方向转让,通常发生在企业与所有者之间,或企业接受捐赠或企业对外捐赠等。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考点: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不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债务人: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偾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

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如果说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可以当一名会计员的话,有了中级会计职称便是说明这个人完全有能力胜任单位会计机构 (2024/11/28学习专题)
  •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 (2024/11/28学习专题)
  • 准考证丢失或者忘记打印如果未超过打印截止日期,直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即可,若错过打印时间需咨询当地财政 (2024/11/28学习专题)
  •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024/11/28学习专题)
  • 无纸化考试方式采用题库随机抽题模式,知识点覆盖范围变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识点。 (2024/11/28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4/11/28学习专题)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中规定“中级资格考生参加考试,可以携带免套非立体式不带存储 (2024/11/28学习专题)
  • 会计中级职称证(会计师证)的报名流程:①信息审核②采集照片③订书收费④报名确认。 (2024/11/28学习专题)
  • 新编考试辅导教材包含《中级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新编考试辅导教材注重政策、法 (2024/11/28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024/11/28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上海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哪间培训学校靠谱》。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