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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面授班招生
发布时间:2023/1/1 17:33:08 更新时间:2023/1/1 17:33:08
责任编辑:
随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优
(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师资力量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加深印象。
配备专属班主任:
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施评估学习效果,考试节点及时提醒。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可谓已经成为会计从业人员的标配,也成为了由基层到管理岗位的转折点,因此大家对于中级会计职称可谓是梦寐以求的。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怎么样
1、财务经理: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上可以和老板畅谈公司财务情况,下可以管理整个财务部,相信是大家梦寐以求的。
2、财务主管、会计主管:作为会计工作的具体领导者和组织者,得到更多锻炼。
3、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报表等数据分析和解决问题,让自身能力得到提升。
4、投资经理:分析经济形势,设计投资项目。保证风险最低,汇报。
5、资金主管:负责公司资金情况,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华丽转身为管理会计
1、对于企业而言,财务人员是一项特殊的资产。毫无疑问,复合型财会人才依靠其水平和能力能为企业提供更高价值的服务,更能使企业的价值达到化。会计人员只有不断转型升级才能抵抗来自财务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的冲击。
2、总的来说,财务机器人的出现告诉我们,会计人不能安于现状,要有成为高端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志向,要让自己持续不断地输出高价值的会计服务。
与其整日为了会不会失业、能不能涨薪而发愁,倒不如现在。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财务管理》高频考点:特殊财务分析指标
【知识点】:上市公司特殊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每股收益的计算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提示】
(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由于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做为资本使用,因此送红股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可以直接计入分母
2.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之商业汇票的基本概念
考点:商业汇票的基本概念
1.汇票的类型
(1)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3)商业汇票分为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的付款日期
商业汇票根据付款日期(俗称“到期日”)的不同,分为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到期日为确定的日期)、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四种类型。
3.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解释】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解释】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5.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1)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①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②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2)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①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②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④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首次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⑤汇票、本票、支票的被追索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解释】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期间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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