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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随州报名考会计证去哪家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3/19 8:58:03 更新时间:2023/3/19 16:23:4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常年开设课程有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等。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
  专业的会计培训中心,开设多种班型,不同的考生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班次:有些会计基础的考生可以选择特色班或精品班;会计基础非常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实验班或定制班,因为这两个班次里面都涵盖零基础班次,即便没有基础也无需担心。

课程介绍
课程学习:
《中级财务会计》是在学习初级财务会计的基础上,掌握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循环过程。书中的重要内容有: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框架及主要内容,企业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基本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企业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编辑。
中级会计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科目题型题量参考:财务管理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其中单选、多选、判断客观题占分比重为55%,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主观题占分比重为45%。《财务管理》设单选题25道,每道1分;多选题10道,每道2分;判断题10道,每道1分;计算题4道,20分;综合题2题,25分;主观题45分,客观题55分;共51题,100分。

特色优势
科目特点及备考技巧:
中级会计实务
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三门课程中,《中级会计实务》算是难度、内容最多的一个科目,学习时应花费较长时间。《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中很多知识都是相互关联的,备考过程中考生对很多单个知识点很熟悉,但是综合运用时就会出问题。因此考生需要具备整体性思维,需要养成思考概括的习惯,将知识点融会贯通。从历年考情分析来看,中级会计实务考查题目覆盖面宽,几乎每个章节都会有所涉及。
课程安排:
经济法(24讲)
《经济法》系统学习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实务(30讲)
《中级会计实务》系统学习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股份支付、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事业单位会计、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等专业知识。
财务管理(24讲)
《财务管理》逐章精讲与管理会计紧密相关的财务管理基础、预算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等管理制度。

行业趋势
  职业发展:
中会证书,只是一个过渡,随着资历的增长,工作年限的增加,还会考更高级别的证书,但有个前提:需要符合。
  2020年会计职称目标:
按照十三五规划,实现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会计职称报考人数:
报考人数15万及以上人次:广东.山东.江苏
报考人数15-10万人次河南.安徽.浙江.四川北京等5个省
报考人数5-10万及以下人次:河北.上海湖南.湖北福建.云南.陕西.广西山西等9个省
报考人数5万及以上人次:宁重庆.江西.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甘肃贵州吉林海南宁夏青海兵团,西藏等1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汇总:应对通货膨胀的措施
所处阶段:
通货膨胀初期:
1.进行投资可以避免货币贬值风险,实现资本保值;
2.签订长期购货合同,以减少物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3.取得长期负债,保持资本成本稳定。
通货膨胀持续期:
1.采用比较严格的信用条件,减少企业债权;
2.调整财务政策,防止和减少企业资本流失等。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之商业汇票的承兑
考点:商业汇票的承兑
【解释】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承兑仅限于远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无需承兑)。
1.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解释】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
2.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
3.承兑的格式
(1)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3)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持票人提示承兑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5.承兑的法律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2013年简答题)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10日)内提示付款而解除。
【相关链接一】如果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10日)内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相关链接二】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

随州中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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