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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哪有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3/7/8 14:26:24 更新时间:2023/7/8 14:26:24
责任编辑:沈阳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郭老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拥有近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擅长立体化、关联化授课,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将课程与考试融会贯通,使学员身临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课程介绍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VIP保障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考试不过科目,退1920元/科
价格:单科2400元,全科7200元。

特色优势
配备专属班主任:
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施评估学习效果,考试节点及时提醒。
完备的教辅资料:
教研团队独立研发的教辅资料,报班即送,助力考生快速提升。

行业趋势
  政策支持:
拟修订会计法,提高会计人员权益;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放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
  华丽转身为管理会计

1、对于企业而言,财务人员是一项特殊的资产。毫无疑问,复合型财会人才依靠其水平和能力能为企业提供更高价值的服务,更能使企业的价值达到化。会计人员只有不断转型升级才能抵抗来自财务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的冲击。

2、总的来说,财务机器人的出现告诉我们,会计人不能安于现状,要有成为高端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志向,要让自己持续不断地输出高价值的会计服务。
与其整日为了会不会失业、能不能涨薪而发愁,倒不如现在。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之商业汇票的背书
考点:商业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未交付的,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背书包括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记载事项
(1)绝对应记载事项:背书人的签章
(2)相对应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3)可以补记: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附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3.部分背书、多头背书:背书无效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解释】由于背书无效,意味着票据权利并未转移,票据权利仍由原背书人享有。
4.背书连续
(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2)对于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形式(如税收、继承、赠与)取得汇票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只要取得汇票的人依法举证,表现其合法取得汇票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
5.任意禁止背书
(1)出票人
①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背书人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2013年简答题)
6.法定禁止背书
(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
(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
(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已经丧失的。
【解释】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7.委托收款背书
(1)被背书人因委托收款背书而取得代理权后,可以代为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转让。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8.质押背书
(1)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因此,质权人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得将其转让。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2)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应当“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才构成汇票质押。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能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照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
【解释】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2013年单选题)。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考点:以资产清偿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具体会计处理: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应视同购入材料或者商品
(2)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将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偾务,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沈阳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2023/7/8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3/7/8学习专题)
  •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中下旬。 (2023/7/8学习专题)
  • 今年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在4月份进行,实行网上报名。 (2023/7/8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以上三个科目的考试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2023/7/8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2023/7/8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 (2023/7/8学习专题)
  •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 (2023/7/8学习专题)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达到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以及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均可报考。 (2023/7/8学习专题)
  • 初级资格考试推行无纸化,初级资格两科目考试时间压缩至三个半小时,且两科目连考。 (2023/7/8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沈阳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沈阳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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