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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学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5/29 16:45:45 更新时间:2024/5/29 16:45:45
责任编辑:天津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郭老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拥有近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擅长立体化、关联化授课,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将课程与考试融会贯通,使学员身临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盛英会: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拥有18年经济法、税法教学经验,曾出版12部教材专著。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总结提炼口诀,例题讲解一针见血。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开课安排
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开设了四个培训班型:基础通关班、签约通关班、VIP保障班、职岗双证班。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加深印象。
支持多设备听课:
手机、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并支持离线下载,随时随地学习。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前景如何?
会计资格考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每年报名人数均在100万人以上,是报考人数多、规模的全国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一。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成为我国测评会计人才知识、能力的主要途径和选拔培养会计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截至2012年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已经组织了20次,有452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通过会计资格考试,大批会计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骨干,在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招聘中级会计师,一般是担任哪些岗位呢?
首先,财务部内岗位和证书并不是直接对应关系。就我们公司来说,考过中级职称的员工里,既有主管、经理等管理层财务人,也有会计和出纳。你明白了吧,这张证书并不等于更高职位的offer。
但是,从招聘的角度说,我们会对一些岗位提出“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这个要求,比如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和财务经理,三个岗位的应聘者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是根本进不了面试环节的。
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呢,一方面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会计法》,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只有持有中级职称或其他更高级别证书的财务人,才有胜任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三章考点: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①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所谓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即在合伙企业存在自己的财产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应首先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中求偿,而不应当向合伙人个人直接请求债权。这样,既有利于理顺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明确合伙企业的偿债责任,也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②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当然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③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这一规定在重申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比例,是以合伙企业亏损分担的比例为准。关于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索。但是,合伙人的这种追索权,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追偿人已经实际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其清偿数额超过了其应当承担的数额;
二是被追偿人未实际承担或者未足额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数额;
三是追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追偿人超额清偿部分的数额或被追偿人未足额清偿部分的数额。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与资产相关的全国补助
第十五章全国补助
【考点3】与资产相关的全国补助
货币性的资产
1.在实际收到时,先计入递延收益。2.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的,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1.全国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3.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2024/5/29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4/5/29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2024/5/29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即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 (2024/5/29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2024/5/29学习专题)
  • 想从事会计主管及以上职业,建议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2024/5/29学习专题)
  • 初级资格考试推行无纸化,初级资格两科目考试时间压缩至三个半小时,且两科目连考。 (2024/5/29学习专题)
  •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 (2024/5/29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 (2024/5/29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组织编写。 (2024/5/29学习专题)

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
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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