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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

发布时间:2024/8/8 18:48:49 更新时间:2024/8/8 18:48:49
责任编辑:天津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毛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请问有谁知道,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麻烦告诉我一声,谢谢!
  时间:2024/8/8 18:48:49  更新时间:2024/8/8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天津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毛老师的专业回答:

  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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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是国内上市的会计培训机构,高新企业!16年来通过连锁经营方式专注会计职业教育,400家连锁校区遍布全国,助力百万学子成就会计梦想。提供会计职称、会计实战、学历教育等成才课程,为大量企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学会计就选上市公司,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经验,上岗升职加薪快。
  2010始,恒企正式启动“万名会计精英培养计划”及“百所高校就业公益讲座”,并陆续与全国三十多所大学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走进高校为为学生提供会计实操课程的全面培训,同时与20000多家企业建立人才输送通道及定向委培合作关系。
2011年2月,恒企广州总部的成立,正式迈开全国扩张步伐,标志着恒企跨入了全国连锁发展的全新时期。
2012年5月,在经过半年多的评估、筹备及扩张后,恒企上市筹备办公室正式挂牌,一条资本之路正缓缓铺开,那是恒企通往“培育百年会计专才”梦想之颠最有力的助推器。
2012年6月,广州恒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集团高层做出了又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决策:自2012年7月起,全国相对成熟已有学员毕业的校区每月至少要举办一场会计专场招聘会,将帮助学员就业及晋升的承诺落到实处,至此,恒企千场招聘大幕正式拉开。

师资力量
刘老师-经济法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注册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律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举例详细生动,幽默风趣,深受学员喜爱。
赖老师-财务管理
税务师、中级职称;多年教学管理经验,善于用通俗的语言去讲解抽象知识,善于总结出题思路,让学员轻松跟上老师教学步伐。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中级会计职称精品乐学班-1.理解会计和出纳的基础知识;2.了解业务处理;3.做好会计或财务工作。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实务+经济法)-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实务+财管)-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中级会计职称VIP签约班(V2.0)(经济法+财管)-帮助学员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职场的升职和提升提供助力。
中级会计课程特色:
1、名师授课,精选一线讲师;
2、名师吃透考点,辅助学员学懂学透;
3、通关习题,由专家升级研发;
4、在线真题模拟考试,考察学习情况;
5、考前辅导,融汇过关技巧进行考前冲刺串讲。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可谓已经成为会计从业人员的标配,也成为了由基层到管理岗位的转折点,因此大家对于中级会计职称可谓是梦寐以求的。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怎么样
  1、财务经理: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上可以和老板畅谈公司财务情况,下可以管理整个财务部,相信是大家梦寐以求的。
  2、财务主管、会计主管:作为会计工作的具体领导者和组织者,得到更多锻炼。
  3、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报表等数据分析和解决问题,让自身能力得到提升。
  4、投资经理:分析经济形势,设计投资项目。保证风险最低,汇报。
  5、资金主管:负责公司资金情况,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丰厚待遇:
中级会计师,被视为未来10大最有“钱”途的职业之一。拥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以使我们月薪过万的机会。

常见问题
中级会计备考时有哪些学习资料可以利用?
学 2021年预习计划+学习建议
问 中级会计备考新人答疑解惑
听 名师精品课程免费试听
背 会计分录+经济法法条+财管公式。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
合同的重大变故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010年简答题)
2.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相关链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交易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竞争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四)出质
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
1.普通合伙人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中级会计实务考点之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考点: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结算企业以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
结算企业:A公司(母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接受服务企业:B公司(子公司)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二)结算企业不是以其本身权益工具而是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的,即以现金结算的,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投资者
结算企业:A公司(母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接受服务企业:B公司(子公司)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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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天津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哪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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