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武汉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武汉培训网 | 武汉中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武汉有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辅导培训班么 如何报名

发布时间:2024/4/11 15:23:02 更新时间:2024/4/11 15:23:02
责任编辑:武汉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武汉有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辅导培训班么,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武汉有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辅导培训班么”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武汉有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辅导培训班么》由武汉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武汉,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武汉区域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武汉有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辅导培训班么》!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郭老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拥有近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擅长立体化、关联化授课,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将课程与考试融会贯通,使学员身临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中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单科1480元,全科3980元。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完备的教辅资料:
教研团队独立研发的教辅资料,报班即送,助力考生快速提升。
配备专属班主任:
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施评估学习效果,考试节点及时提醒。

行业趋势
  职业发展:
中会证书,只是一个过渡,随着资历的增长,工作年限的增加,还会考更高级别的证书,但有个前提:需要符合。
  丰厚待遇:
中级会计师,被视为未来10大最有“钱”途的职业之一。拥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以使我们月薪过万的机会。

培训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程序:发起人认足股份、交付股资
内容:(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2)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总股份的35%
【提示】发起设立的,发起人交付全部股资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的登记事项
募集设立时
提出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募股
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公告招股说明书并与证券公司等证券承销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招认股份,缴纳股款:股款收足后,发起人应委托法定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应在股款募足后的法定期限内(30天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组成,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经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项,登记成立后,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
  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经营租赁合同
第五章
【考点7】经营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相关链接】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不定期租赁(2007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维修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金的支付期限
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
(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6.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8.买卖不破租赁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链接】(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武汉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经居住地的省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4/11学习专题)
  • 一科/两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不领取成绩单。中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系统会自动留存以往考试成绩,考生可在三 (2024/4/11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2024/4/11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 (2024/4/11学习专题)
  • 初级资格考试推行无纸化,初级资格两科目考试时间压缩至三个半小时,且两科目连考。 (2024/4/11学习专题)
  •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中下旬。 (2024/4/11学习专题)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各年度的考试。 (2024/4/11学习专题)
  • 在西方全国,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 (2024/4/11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 (2024/4/11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4/4/1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