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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宜宾哪里可以学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

发布时间:2022/4/27 2:17:46 更新时间:2022/4/27 2:17:46
责任编辑:宜宾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开课安排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开设了四个培训班型:基础通关班、签约通关班、VIP保障班、职岗双证班。

特色优势
1.高清视频授课,2020年高清新课试听中心分享过关技巧,传授执业经验
2.“双师”教学模式,全程保驾护航
3.九大教辅资料,助力快速提升。紧扣考纲和规律,打造全新备考资料
4.融合式教学,讲练点测评,一步到位
5.路遥知马力,服务见人心。五位一体的教学服务,为您解决后顾之忧。
薪税岗位实操:
报职岗双证班,赠送《薪税岗位实操》课,考试合格,领取由全国商业会计学会颁发的薪税管理师(中级)证书。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可谓已经成为会计从业人员的标配,也成为了由基层到管理岗位的转折点,因此大家对于中级会计职称可谓是梦寐以求的。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
中级会计师就业前景怎么样
  1、财务经理: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上可以和老板畅谈公司财务情况,下可以管理整个财务部,相信是大家梦寐以求的。
  2、财务主管、会计主管:作为会计工作的具体领导者和组织者,得到更多锻炼。
  3、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报表等数据分析和解决问题,让自身能力得到提升。
  4、投资经理:分析经济形势,设计投资项目。保证风险最低,汇报。
  5、资金主管:负责公司资金情况,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丰厚待遇:
中级会计师,被视为未来10大最有“钱”途的职业之一。拥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以使我们月薪过万的机会。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
类别: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提示】以上情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冲刺阶段知识点梳理(三)
【考点1】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
【考频】偶尔
【难度】容易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考点2】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考频】近年较少
【难度】适中
1.监事会
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董事会
(1)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其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2)有限责任公司
①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②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
【考点3】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考频】较少
【难度】适中
1.先约定后法定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①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1/2)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4)股东会的特别决议(2014年单选题、2015年简答题)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考点4】董事会的组成
【考频】较少
【难度】适中
1.董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2008年简答题)
(6)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宜宾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核准的会计师,可以在当地执行业务。 (2022/4/27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 (2022/4/27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022/4/27学习专题)
  •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022/4/27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2/4/27学习专题)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各年度的考试。 (2022/4/27学习专题)
  • 想从事会计主管及以上职业,建议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2022/4/27学习专题)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22/4/27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中很多知识都是相互关联的,备考过程中考生对很多单个知识点很熟悉,但是综合运用时就 (2022/4/27学习专题)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0]1 (2022/4/27学习专题)

宜宾中级会计师培训
宜宾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宜宾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宜宾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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