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 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中山培训网 | 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

【问答】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10 11:59:45 更新时间:2022/11/10 11:59:45
责任编辑:中山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陈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问一下,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请回答,万分感谢!
  时间:2022/11/10 11:59:45  更新时间:2022/11/10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中山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陈老师的专业回答:

  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任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学硕士,善于构建知识框架,抓住重点,突出难点考点,结合多年教学经验总结应试技巧,帮助广大考试顺利轻松通过考试。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课程介绍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中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价格:单科1480元,全科3980元。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特色优势
系统串讲:
对全书知识点进行梳理,解决备考疑难杂症并查漏补缺,达到短期内串联教材,掌握教材精华的效果。
教材精讲:
按照2020年考纲要求,精细化剖析知识点,配合典型题例,全面夯实基础,构建知识体系。

行业趋势
  丰厚待遇:
中级会计师,被视为未来10大最有“钱”途的职业之一。拥有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可以使我们月薪过万的机会。
  2020年会计职称目标:
按照十三五规划,实现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会计职称报考人数:
报考人数15万及以上人次:广东.山东.江苏
报考人数15-10万人次河南.安徽.浙江.四川北京等5个省
报考人数5-10万及以下人次:河北.上海湖南.湖北福建.云南.陕西.广西山西等9个省
报考人数5万及以上人次:宁重庆.江西.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甘肃贵州吉林海南宁夏青海兵团,西藏等1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知识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瑕疵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受损害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适当履行,如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措施。
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补充→有关条款或习惯→适当履行
5.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对方也可以不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直接主张赔偿损失。
(1)损失赔偿范围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①违约金<实际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解释】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
7.定金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定金与违约金的选择
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中级财务管理》重点考点汇总章:总论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考点之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考点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考点之相关者利益冲突与协调。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

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根据《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会议》公布数据获悉,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率不足 (2022/11/10学习专题)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0]1 (2022/11/10学习专题)
  • 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即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三科全部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拿到证书。 (2022/11/10学习专题)
  • 《财务管理》科目特点是内容比较抽象、公式多并且不容易理解、计算量大,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计算 (2022/11/10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2022/11/10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2/11/10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2/11/10学习专题)
  • 对于广大考不出注册会计师的普通会计工作者而言,中级职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有点难度,但又不是太难。 (2022/11/10学习专题)
  •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过程中,考生应充分利用历年真题。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了解中级职称考试的题型、命 (2022/11/10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2/11/10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中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哪些》。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