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动态 > 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鞍山培训网 | 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

【动态】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哪里收费合理

发布时间:2023/5/19 15:58:32 更新时间:2023/5/19 15:58:32
责任编辑:鞍山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师资力量
高老师:会计学博士,业内著名会计考试辅导专家,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中级会计职称、税务师辅导工作,中级会计实务《应试指南》主编人。
讲解课程引入案例,生动形象凝练知识点,习题分析简洁明了,擅于利用段子,让你在大笑中学到知识,在“高氏语言”中领悟会计的“那点事儿”,重点难点在笑谈中掌握,实在是妙。
孙老师:大学教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深讲师。实战经验丰富,长期致力于研究各类考试大纲和命题趋势,善于总结考点,把抽象复杂的法条、考点形象化,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能让同学们轻松听懂、学懂,轻松过关。

课程介绍
入门导学:
专为0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量身打造。掌握考试政策、教材基本框架,合理规划2020复习时间。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要考点进行查漏补缺,帮助考生回顾所学内容,加深记忆。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特色优势
优路教育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设有校区,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内容丰富。初级会计师的培训班学习内容针对学生需求,有不同的内容,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
优路教育的初级会计师培训师资力量强大,众多名师由名校毕业,有硕士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上课风格多样,让学生学习变得不再枯燥。

行业趋势
  在不少人眼里,会计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有34%以上的人认为“会计行业技术含量较高”,有近30%的人认为“会计越老越吃香”,还有小部分人选择“会计行业薪水相对稳定、有保障”,或者“不喜欢原来的专业”。究竟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转行时,选择了会计行业呢?

  1、门槛低

  会计是一门非常注重实践经验的学科,不仅要求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还需要一定的实操,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它的入职门槛相对比较低,但如果想在这个行业要得到好的发展,就要需要在工作中积累相关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开拓自己的知识面,掌握更多经济与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

  2、就业机会多

  会计工作性质较为稳定,就业机会也很多。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公司不可能经常更换会计人员,因此财会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小。几次经济危机我们可以看出,多数企业非会计岗位裁员率平均在50%以上,而财务部门的裁员率一般不超过1%,所以我们说会计工作相对来说较为稳定。

  学会计做全盘账学习班哪家好
  基础会计(也有的称为会计学基础或会计学原理)课程主要是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介绍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虽然不同版本教材对教学内容的具体编排有所不同,但总的内容其实都差不多,也就是说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对比较固定,得到了大家的公认。
就教育所采用的教材而言,共安排了8章。
章绪论主要介绍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会计的目标和职能,以及会计的方法;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会计要素的划分以及各要素的特征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会计科目的设置,账户的基本结构,复式记账的原理以及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特点;
第四章以生产制造型企业的日常经济业务为例进一步说明了借贷记账法的运用;
第五章介绍了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还有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
第六章介绍了如何结账以及结账前必须要做的账项调整;
第七章主要介绍了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九章介绍了会计法律规范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机构设置与会计人员职责,以及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预习考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这两种方法通常也称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直接法和间接法。
采用直接法编制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1.在直接法下,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在间接法下,则是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记忆方法】现卖现收、前卖现收、后卖现收。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所有属于经营活动范畴,但不属于以上内容的现金流入均在此列示。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经营租赁收到的现金等。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记忆方法】现买现付、前买现付、后买现付。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提示】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此内容应计入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支付项目);以及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此内容应计入投资活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项目)。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发生并支付、前期发生本期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提示】不包括
①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筹资活动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
②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应计入筹资活动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③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各期支付的现金(列入筹资活动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购买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提示】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能从这里扣除。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提示】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冲刺复习知识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代收代缴: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收回后:
(1)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2)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3)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消费税。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1.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五、批发销售卷烟
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批发对批发,不交)
2.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3.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以前会计的职称都是单位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的业务水平来评定的,当时也没有比较全面地规定和法则。 (2023/5/19学习专题)
  •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2023/5/19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023/5/19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023/5/19学习专题)
  •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 (2023/5/19学习专题)
  • 初级: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23/5/19学习专题)
  • 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2023/5/19学习专题)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2023/5/19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2023/5/19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2023/5/19学习专题)

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
鞍山会计初级职称培训,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鞍山初级会计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