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 (推荐分站:保定培训网

保定哪里有学助理会计师培训的学校吗

发布时间:2024/4/16 12:51:26 更新时间:2024/4/16 12:51:26
责任编辑:保定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彭老师: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教研主任、会计考试培训专家,多年会计职称考试培训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讲课通俗易懂、条理清晰,轻松幽默,将重难点内容化在课堂的氛围中,让学员轻松掌握。能更好地帮助学员掌握考点,深受喜爱。
王老师:曾在多家培训机构担任讲师,有丰富的授课经验,擅长讲授会计从业、会计初级职称等课程。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通过系统化的内容梳理帮助学员打造扎实的会计基础,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高效通关班保障服务:
1.高清大屏课件,支持在线下载
2.APP学员中心专业问题答疑
3.专业老师学习进度及时提醒及督促
4.初级会计师手机题库训练
5.考试不过科目,退还50%学费或下一年免费重读。
系统精讲:
紧扣考试大纲,按照教材顺序精细化剖析知识点,配合经典题型,全面夯实基础,构建知识体系。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价格:单科680元,全科980元。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特色优势
模考系统:
无纸化模考系统提前演练,每日一练、章节练习巩固所学,搭配错题集、收藏功能,轻松掌握重难点。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初级会计职称就业前景如何?众所周知,有企业产生,就有对会计的需求,所以,会计是一个永不衰退的产业会计部门在企业里是一个核心部门,无论是企业有灰色收入或是要发奖金,都得经过会计的手。可想而知,企业的每一份奖金都会有你会计部门的一份,但也不难保证:你在企业里永远不会被边缘化,所以,你一定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自己,会计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是你专业技能的证明,职称等级越高,说明你的专业技能越好,能够从事的岗位也就越多并且发展越好。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全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培养一批既懂全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全国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学习方法:
1回归教材
回归教材不是说要把所有的字都再过一遍,而是有的放矢。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思路就是:时间如果不够,就只看考分高的,分值重的。像会计这种章节特别多了,至少能划掉十来章不用看,考得少,就没必要太过关注,不然性价比就不高。
2回归概念
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如果都没有搞懂的话,就相当于漫无目的的游荡。例如注会之本的会计这门课,背分录是很吃力不讨好的。理解了概念,会区分出概念,才是更重要的。某些易混淆的概念,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多做比较。
3捆绑复习
财务管理这门科目难度不大的,但是对于很多初学者来说,没有底子,还是有一定的畏难心理的。而财管和会计很多是相通的,所以财管碰到不会的内容,经常去翻翻会计的书,两门结合起来复习,效率就会更高了。
4见缝插针
经济法和战略,算是注会中难度最小的两个科目了,但琐碎性的知识点其实不少。这种科目,的复习办法就是见缝插针,不用花费太多整块的时间,而是用零散的时间记一记,背一背,效果反而更好。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核心考点: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二、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面值发行,也可溢价发行。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a.接受投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b.接受投入材料物资
材料物资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c.接受投入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
1.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加
企业增加资本主要有三个途径:投资者追加投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2.实收资本(股本)的减少
主要是回购本公司股票。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决定(P28)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的范围(P30)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全国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全国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P31)
1.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程序(P31)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全国秘密的除外。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会计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类别。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师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4/4/16学习专题)
  • 学生要考过初级会计师要适当的做题能加深理解,巩固记忆。 (2024/4/16学习专题)
  • 在全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4/4/16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2024/4/16学习专题)
  • 自从《会计法》实行后,全国为了更好地管理现行会计人员,制定了职称考试制度。 (2024/4/16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