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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北京2023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培训

发布时间:2023/3/1 8:53:48 更新时间:2023/3/1 11: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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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北京2023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培训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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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3/1 8:53:48  更新时间: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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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是专业的会计教育基地,凭借专业的师资力量、专业的交互式学习课件、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每年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学习内容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全国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主要学习内容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师考试考试两门,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特色优势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培训优势:
举一反三
补充相似的知识点,穷尽所有选项,讲解共性的解题思路
以题带点
列示题目对应知识点详细内容以及高效记忆方法
命题陷阱
认清题目陷阱,剖析真题的出题思路
真题讲评
呈现历年真题原貌,深入讲解解题方法。

行业趋势
  学习效果:

  1、能够整理原始票据,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结账,出报表,纳税申报,全面熟知账务工作流程及细节处理。

  2、体验真实工作,短期内达到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业无忧!

  就业方向:会计,出纳,财务,主管

  教学承诺:免费试听,推荐工作

开班日程: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培训对象:

  1、无会计经验、有志于在财务领域发展的非会计专业人士;

  2、目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由于技能有限而得不到提升的会计人员;

  3、单纯的从事一个行业的会计工作多年,想跳槽另一个行业得到更好发展者的会计人士;

  4、想提前获得财务技能的财会专业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5、零基础、零经验,希望在会计行业有所建树的人员;

  培训内容:

  1、会计初级职称:即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出纳实操:出纳工作流程以及出纳工作内容.包括:点钞、报销单据填写、填开支票、银行进账单填写、现金的保管和使用、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登记

  3、手工全盘帐实操:建账准备、建账操作、获取、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等

  4、电算化实操:以用友等软件为教学内容,从在电脑中新建帐学起,掌握日常帐务处理、工资、固定资产、往来管理、报表与分析等

  5、财务管理知识讲解.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比例税率
一、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种类:税率
标准税率:
25%,适用于:
①居民企业
②在全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①20%,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②l5%,适用于全国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③10%,适用于在全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注:法定税率为20%,优惠税率为10%)。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重要考点梳理:固定资产
考点1: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①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材料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②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况,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并由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跟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实际支付,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考点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①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第五节 固定资产
考点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①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材料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②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况,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并由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跟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本月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实际支付,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考点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①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提示】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价×100%
②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不考虑残值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考虑预计净残值)。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④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考点5: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考点6: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各个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或者使用条件不同,往往会发生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就必然产生必要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借记“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发生后续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前述规定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分别进行核算,如为动产,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为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分两年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考点7: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具体包括下几个环节: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清理费用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残料入库,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对清理净损益,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置损失,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科目。
考点8:固定资产的减值
1.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北京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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