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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滁州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一般多少钱 我为什么要报名

发布时间:2022/4/12 16:01:55 更新时间:2022/4/12 16: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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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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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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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会计学博士,业内著名会计考试辅导专家,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中级会计职称、税务师辅导工作,中级会计实务《应试指南》主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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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系统串讲:
浓缩教材内容,提炼历年高频考点,专项简介易混易错知识点,快速梳理全书内容,扫除复习盲点。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要考点进行查漏补缺,帮助考生回顾所学内容,加深记忆。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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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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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趋势
  学费:课程学费和时间安排的是由课程顾问先了解学员的基础及学习需要、达到什么程度、空余时间等之后再为学员量身制定的,制定出适合学员的课程后,会给出明确的价格!

  课程特点:

  1、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度讲授。

  2、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3、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4、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主讲,手把手教学。 

  5、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确保考试通过实操全面掌握。
  初级会计职称就业前景如何?众所周知,有企业产生,就有对会计的需求,所以,会计是一个永不衰退的产业会计部门在企业里是一个核心部门,无论是企业有灰色收入或是要发奖金,都得经过会计的手。可想而知,企业的每一份奖金都会有你会计部门的一份,但也不难保证:你在企业里永远不会被边缘化,所以,你一定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自己,会计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是你专业技能的证明,职称等级越高,说明你的专业技能越好,能够从事的岗位也就越多并且发展越好。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全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培养一批既懂全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全国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知识点】: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巧记】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是“废品”。
【提示1】由于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2】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满足“法定情形”(未另行安排工作或未经培训或调整工作的)或“法定程序”(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解除”。
(2)“随时通知”解除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巧记】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过错”(赝品、危险品)。
【提示】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示1】经济性裁员程序:企业符合上述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提示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3】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要考点:特殊扣除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全国税务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提示】“五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自2008年1月1日,企业根据全国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4)企业职工因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借款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5.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6.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公益性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性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8.业务招待费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提示】销售(营业)收入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提示】计算2次限额,其中的较小者为税前扣除额
(2)企业在筹集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1.保险费
(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项规定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2019年新增)
12.租赁费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3.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4.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全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全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照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照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③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4)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5)企业已经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7)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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