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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滁州哪里有学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是夜校的 哪里正规

发布时间:2022/9/15 22:07:25 更新时间:2022/9/15 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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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师资力量
吕老师,会计学硕士
所授科目:经济法基础
授课风格:在高校有多年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初/中级会计师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考点图片化,形象化;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孙老师:大学教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深讲师。实战经验丰富,长期致力于研究各类考试大纲和命题趋势,善于总结考点,把抽象复杂的法条、考点形象化,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能让同学们轻松听懂、学懂,轻松过关。

课程介绍
入门导学:
专为0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量身打造。掌握考试政策、教材基本框架,合理规划2020复习时间。
考前点题:
利用考前几天对考试趋势、考试重要考点进行查漏补缺,帮助考生回顾所学内容,加深记忆。

开课安排
VIP保障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考前VIP集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价格:单科1990元,全科3980元。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优路教育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设有校区,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内容丰富。初级会计师的培训班学习内容针对学生需求,有不同的内容,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

行业趋势
  一,培训内容

  1、公司成立需要准备的资料,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

  2、如何建账及建账时需要注意的系列问题;

  3、记账的程序及方法;

  4、如何计算国税、地税,如何申报纳税等;

  5、年终利润分配及有关所得税的计算、交纳等方法;

  6、会计人员移交手续等.它讲解了从原始凭证到较后报表一系列流程.
  大概从从业的领域来讲,一部分是在会计公司里边,或者说他从事的工作是社会中介服务,主要提供的是审计,或者说咨询服务。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首先是在他们的财会部门里边,从事基础性的具体的工作。经过几年的成长,像在事务所里边工作的会计人员,经过几年的成长,可能会成为经理,甚至于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一.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二.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三.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重要考点梳理: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我国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应注意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
1.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法的形式及制定机关
【提示】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2.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
【提示】在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高的称为上位法,效力等级低的称为下位法;例如,法律是上位法,行政法规是下位法。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③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5)同一位阶的法规定不一致
①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②(不同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全国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③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要考点:个人所得税税目工资、薪金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共9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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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2022/9/15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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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022/9/15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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