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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重庆初级会计培训培训班招生中

发布时间:2023/1/31 12:31:22 更新时间:2023/2/1 22:35:00
责任编辑:赵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初级会计职称的学习要点:
1.制定学习计划。
2.通过知识梳理的方式进行学习。
3.改变乏味的学习方式,利用课件、视频等进行学习。
4.学会温故而知新。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考生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完成指定的学习目标。

特色优势
培训优势:
举一反三
补充相似的知识点,穷尽所有选项,讲解共性的解题思路
以题带点
列示题目对应知识点详细内容以及高效记忆方法
命题陷阱
认清题目陷阱,剖析真题的出题思路
真题讲评
呈现历年真题原貌,深入讲解解题方法。
开设课程:
考证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CMA。
实操类:多行业全盘账、手工电脑账、网上报税。
税务实务类:报表分析、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内部风险控制、预算管控。

行业趋势
  培训内容:

  (一)手工帐操作

  1,本课程以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筹资,投资以及一般日常业务为背景,讲解了一个企业从建账到报表编制各环节的完整财务流程,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会计处理流程进行有序仿真演

  练,从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完成了企业一个期间会计手工核算的记账,算账,报账的全过程。

  2,出纳实务:如何填制支票,出纳工作流程,职责。

  3,网上报税:理论结合实际,缩短书本知识与实践能力的距离,可以为学员胜任财会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财务软件

  1,学习用友财务软件;

  2,从建账开始,输入凭证,直到财务报表等整个会计流程;

  3,用友ERP;

  4,案例教学,模拟企业真实工作环境。
  第1步:会计入门学习

  培训内容:全能做账:商贸业手工做账(3个月)、商贸业ERP软件做账(3个月)、纳税申报、连锁业实操、酒店业实操,“会计基本功”

  培训效果:1、学会用手工做现代企业全盘账2、学会用ERP软件做现代企业全盘账3、学会操作税务申报全盘事项4、学会多个行业的全盘账

  教学特色:真实企业真实业务真实单据真实做账流程让您在3个月时间里积累3-5年工作经验,获取上岗就业的实战能力!

  招生对象:已考取相关,无实际操作经验,无上岗能力的学员

  第3步:精英会计学习

  培训内容:精英做账:工业会计实战,房地产业实战,装修装饰业实战,财务管理

  实操证,3-5年会计工作经验,不再为找工作犯愁!

学习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其他应交税费
第二章负债
第四节应交税费
知识点11:其他应交税费
内容详解:
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一)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1.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适用税率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12:工伤保险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链接】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与其经济补偿。
(五)工伤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特别规定
1.工伤职工由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2.因工致残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重庆初级会计师培训
重庆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零基础学习专业IT/设计就业技能,在职提升、大学生提升等,针对性提升培训!学校致力于培养面向IT设计互联网领域的人才,以学员就业为目的,优质就业为宗旨,培养真正符合时代需求的IT/设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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