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 重庆初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重庆培训网 | 重庆初级会计师培训

【头条】重庆巴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培训

发布时间:2023/3/25 8:37:39 更新时间:2023/3/25 19:14:41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课程模块:备考攻略、讲练解析、章节习题、真题解析、初会关键分、强化特训、模考测评、考前点晴。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特色优势
开设课程:
考证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CMA。
实操类:多行业全盘账、手工电脑账、网上报税。
税务实务类:报表分析、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内部风险控制、预算管控。
培训优势:
举一反三
补充相似的知识点,穷尽所有选项,讲解共性的解题思路
以题带点
列示题目对应知识点详细内容以及高效记忆方法
命题陷阱
认清题目陷阱,剖析真题的出题思路
真题讲评
呈现历年真题原貌,深入讲解解题方法。

行业趋势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课程优势:

  1、企业财务经理亲自讲授,手把手教,把企业的财务原汁原味搬到课堂,企业如何做,老师就如何教

  2、从出纳到会计,从一般会计到会计精英等多岗位、多角色训练,从商业到工业、从广告业到连锁店铺、医、施工、多行业的全盘仿真摸拟实战训练

  3、本课程涵盖新手会计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将会计职场新人顺利引渡到成功的彼岸

  4、强调会计自已动手,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重点培训学员动手能力、领悟能力、学习能力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派遣
【知识点】:劳务派遣
1.基本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提示】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
2.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提示】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提示】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示】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全国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用工单位的义务
(1)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派遣用工的人数)的10%。
(3)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4)用工单位也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

1、适用条件:

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过程中除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试用期外,劳动者无过错

2、性质:

法定(不以过错为条件,无惩罚性,是一项社会义务)

3、支付主体:

单位

重庆巴南初级会计师培训
重庆巴南助理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