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大同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大同培训网 | 大同初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大同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辅导班价格是多少 看好了就报名吧

发布时间:2023/1/4 1:39:45 更新时间:2023/1/4 1:39:45
责任编辑:大同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大同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辅导班价格是多少,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大同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辅导班价格是多少”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大同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辅导班价格是多少》由大同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大同,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大同区域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大同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辅导班价格是多少》!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冯老师:高校优秀教师,南开大学硕士,“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经典题解》及《初级会计实务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主编。听冯老师的课程,总结起来就是:好课、好看、好听,会计圈当之无愧的“三好老师”。
崔老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职于国内某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学术主管及会计类、税务类、经济类课程讲师。从事培训教学多年,授课思路清晰,激情澎湃,重难点明确;辅导切中要害,命题准确。

课程介绍
实操课程:
从业务技能到纳税申报,结合纳税实操软件讲解会计实操,结合Excel办公技能讲解基础功能设置、财务常用公式设置等。
入门导学:
专为0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量身打造。掌握考试政策、教材基本框架,合理规划2020复习时间。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模考系统:
无纸化模考系统提前演练,每日一练、章节练习巩固所学,搭配错题集、收藏功能,轻松掌握重难点。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行业趋势
  目前全国会计人才市场逐渐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一方面普通会计人才严重饱和,另一方面高级会计人才严重短缺,甚至需要从其他全国引进。从会计发展的范围来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会计核算工作也开始国际化。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已趋于成熟,各类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也逐步健全。课程内容:
首先我们的师资更加的专业。我们的老师们都是个专业院校的经验丰富的师资,具有会计从业经验,同时具有会计教学经验,指导如何把自己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员,让学员如何做到快速成长。这是很多机构所欠缺的。
第二点,我们更加注重干会计实操的训练。我们的老师深知用人单位的需求,有着多年企业会计经验的专家手把手教你会计实操的课程,保证学员学到真正能够解决工作中问题的知识,真正能够帮助学员搞定财务工作的知识。
第三点,多行业配套实帐训练,学习更具有针对性。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做帐的需求,不能统一而论,恒企会计针对多个热门行业帮助学员进行配套实帐训练,让学员进入任何一个行业都能够不陌生,得心应手的处理好手头工作,赢得上司的赏识和认同。
   课程详情:

  会计:掌握财务会计和会计的几乎全部知识,成为会计核算的!

  审计: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整流程,会计师事务所的大门将向你敞开!

  税法:精通全国所有的税法,你将会成为税务操作的达人和税务筹划的!

  财务成本管理:你将同时成为投资精英、成熟的成本会计以及的管理会计,真正成为职场上的"金领"!

  经济法:熟练运用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知识,你将成为签合同的内行人,银行票据的精通者,创设公司的高手,发行的专家。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你将善于管控公司的经营风险,成为公司的战略家,老板的"智囊"!、

  会计培训课程优势

  1、专题提分:提前掌握考试重点、难理解点

  2、详细精讲:全面扫除学习障碍,圈定考试范围,理清知识脉络

  3、强化技巧课:巧方法解决记不住、不会做的问题

  4、行业:经验讲解,重点巩固,容易理解

  5、考前封闭集训:考前模拟,直击考试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2.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范围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①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②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③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该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
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3.用人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全国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解释】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2.劳动仲裁的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申请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仲裁时效的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仲裁时效的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解释】权利人申请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5.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全国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回避制度
6.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7.劳动仲裁的裁决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全国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释】“劳动者”对上述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解释】(1)对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不能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诉讼;(2)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8.终局裁决的撤销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解释】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劳动诉讼的申请范围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初级会计实务》会计等式知识点会计等式
等式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等式2:收入-费用=利润
会计等式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知识,考生应当熟练运用。
1.资产和权益的恒等关系。企业的权益由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两部分组成。资产和权益实际是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在同一时点所表现的不同形式。资产表明的是资源在企业存在分布的形态,而权益则表明了资源取得和形成的渠道。资产来源于权益,资产与权益必然相等。
2.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注意多选题。
3.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等式变动的四种类型,考题易给出经济业务,请考生判断哪项业务属于导致资产与权益发生变化的业务,很容易考多选题。
4.企业一定时期的收入扣除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后的净额,经过调整后等于利润。在不考虑调整因素(如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的情况下,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利润。

大同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考试科目编辑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他资产的核算。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个小时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的账务处理: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023/1/4学习专题)
  •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023/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023/1/4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