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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德阳2023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培训

发布时间:2023/2/26 9:19:01 更新时间:2023/2/27 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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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德阳2023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培训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问问,德阳2023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培训 ?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请老师快点告诉我吧!
  时间:2023/2/26 9:19:01  更新时间: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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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课程介绍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师考试考试两门,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三、判断题: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四、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特色优势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行业趋势
  随着账务共享中心的日益普及,财务机器人的异军突起,乃至无人银行的横空出世,可以预测:基础财务核算工作将逐渐交由科技实现,且作业效率更高、运作频率更大。
  行业对财务人提出了建立在财务核算基础之上的财务分析、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的工作重心也将逐渐向管理财务以及战略财务方向倾斜。
  而突破原有职能边界的前提,必然是系统全面而与时俱进的专业知识。这便是会计行业如此重视证书的根本原因:行业不断变革,前进速度落后的财务人必然会被时代抛弃。作为入门级专业证书的初级职称,也必然是行业对于财务人的基本要求。
  无论从证书自身变化、证书所处地位,还是行业发展要求来看,初级职称都将是含金量不断攀升、财务人必须紧抓在手的重要证书。对于19考生而言,早早考取便是扎根行业的王道,更是顺流前行的必胜关键。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全国对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的一种认定。近年来,全国不断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会计法》修订发布后会计从业取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含金量势必大增。截止至2016年底全国初级会计证书持证人数达到404万,计划2020年达到500万,很有可能今后初级会计师证书将达到会计人人人必备,重要程度毋庸置疑。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支票
【考点】支票
1.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和收款人。
2.支票的类型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2)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3)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4)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者“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5)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解释】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出票人开户银行);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解释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解释2】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解释3】出票人为单位的,在支票上的签章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解释】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5.法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1)由全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考点】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解释】银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
2.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支取现金。
【解释】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签发银行本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4.提示付款期限
(1)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2)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重要考点梳理: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按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含义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种类
根据事件的起因可以分为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或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例如:社会革命、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示】事件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1.含义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注意】出题时经常将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结合在选择题中考查。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应受惩罚的行为。
【提示】不是只有合法行为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是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是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这是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所作的分类。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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