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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专业的会计考证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2/3 13:06:04 更新时间:2023/2/3 19:24:0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考点,应对考试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考前串讲。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学习内容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全国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主要学习内容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特色优势
培训技巧:
1全面梳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体系。
2短的时间内,快速吸收学习。
3专业术语鲜活化,加强学习印象。
4面授,互动性强,易于吸收。
课程优势:
1、亲自讲授会计理论,通俗易懂、课常气氛异常活跃,让学员入门。
2、考证专家出题,围绕教材。
3、会计培训质量保证,班主任负责制,全方面督促学习、紧跟考试。
4、连锁校区,滚动开课、就近入学,随到随学。

行业趋势
  一,培训内容

  1、公司成立需要准备的资料,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

  2、如何建账及建账时需要注意的系列问题;

  3、记账的程序及方法;

  4、如何计算国税、地税,如何申报纳税等;

  5、年终利润分配及有关所得税的计算、交纳等方法;

  6、会计人员移交手续等.它讲解了从原始凭证到较后报表一系列流程.
  学习方法:
1回归教材
回归教材不是说要把所有的字都再过一遍,而是有的放矢。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思路就是:时间如果不够,就只看考分高的,分值重的。像会计这种章节特别多了,至少能划掉十来章不用看,考得少,就没必要太过关注,不然性价比就不高。
2回归概念
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如果都没有搞懂的话,就相当于漫无目的的游荡。例如注会之本的会计这门课,背分录是很吃力不讨好的。理解了概念,会区分出概念,才是更重要的。某些易混淆的概念,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多做比较。
3捆绑复习
财务管理这门科目难度不大的,但是对于很多初学者来说,没有底子,还是有一定的畏难心理的。而财管和会计很多是相通的,所以财管碰到不会的内容,经常去翻翻会计的书,两门结合起来复习,效率就会更高了。
4见缝插针
经济法和战略,算是注会中难度最小的两个科目了,但琐碎性的知识点其实不少。这种科目,的复习办法就是见缝插针,不用花费太多整块的时间,而是用零散的时间记一记,背一背,效果反而更好。

学习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章资产
第八节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38: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各个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或者使用条件不同,往往会发生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就必然产生必要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对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后,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缴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人国库。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人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

恩施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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