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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贵阳哪里有学助理会计师培训的学校

发布时间:2023/7/14 11:47:56 更新时间:2023/7/14 11:47:56
责任编辑:贵阳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金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贵阳哪里有学助理会计师培训的学校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贵阳哪里有学助理会计师培训的学校?请答复,谢谢!
  时间:2023/7/14 11:47:56  更新时间: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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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郭老师:全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国内著名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专家,北京市高自考会计专业阅卷组组长。从事财务会计相关教学培训工作三十余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主编了大量财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工具书、辅导书。拥有极其丰富的授课经验,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语言干脆利落,讲解声情并茂,激情四射;惯于紧贴政策脉搏,紧随考试动态,善于拓展延伸,引导学员在斗志昂扬中将考点各个击破。
吴老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名。2003年开始潜心研究会计类考试辅导,经验丰富。

课程介绍
考前集训:
专项小班教学,封闭直播集训。根据学员学习报告进行对点分析,高频重难点深度剖解、题点双向圈划。
实操课程:
从业务技能到纳税申报,结合纳税实操软件讲解会计实操,结合Excel办公技能讲解基础功能设置、财务常用公式设置等。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精品提分班:
经济法单科500元,会计实务单科500元;
全科880元。

特色优势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会计培训学校常年开设出纳、会计实操、财务软件、纳税申报、会计初级、会计中级、注册会计师,CMA培训课程等。

【手工帐操作】

1、本课程以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筹资、投资以及一般日常业务为背景,讲解了一个企业从建账到报表编制各环节的完整财务流程,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会计处理流程进行有序仿真演练,从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完成了企业一个期间会计手工核算的记账、算账、报账的全过程。

2、出纳实务:如何填制支票,出纳工作流程,职责。

3、网上报税:理论结合实际,缩短书本知识与实践能力的距离,可以为学员胜任财会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一个不懂账的人,如何蜕变为一个会计职业人?新手如何入门,如何从菜鸟变为会计高手?

  无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如何掌握企业会计核算的要领,迅速胜任会计岗位一系列的做账、报表、报税等工作,需要进行怎样的学习和实践才能实现?

  财务分析作为公司管理工作,其主要作用在于通过财务数据揭示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终促进企业的发展。

  我校常年开设: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班

  二、会计电算化班

  三、会计实操班

  四、会计初级职称班

  五、会计中级职称班

  六、会计半年至精品就业班

  ——从零开始,你就是下一位会计职场新秀!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章总论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内容。
【知识点】:法律事实
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法律事实
1.基本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2.分类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和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案例】
(1)“婚姻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婚姻登记”行为。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行为。
(2)抚养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出生。人的出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抚养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件。
  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存货清查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章资产第四节存货的内容。
【知识点】:存货清查
(一)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提示】盘盈的存货,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
1.报经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计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
【提示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提示2】如果材料的毁损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作转出处理。
2.报经批准后: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现)
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
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或收发计量)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毁损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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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2023/7/14学习专题)
  • 会计师是企业、机关中会计人员的职务名称之一。 (2023/7/14学习专题)
  • 以前会计的职称都是单位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的业务水平来评定的,当时也没有比较全面地规定和法则。 (2023/7/14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2023/7/14学习专题)
  • 全国的会计师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 (2023/7/14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 (2023/7/14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023/7/14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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