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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广州白云区会计初中级报考财务内外账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3/4/16 9:07:05 更新时间:2023/4/16 17:40:5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我们机构是专业的会计教育基地,凭借专业的师资力量、专业的交互式学习课件、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每年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师考试考试两门,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特色优势
培训优势:
举一反三
补充相似的知识点,穷尽所有选项,讲解共性的解题思路
以题带点
列示题目对应知识点详细内容以及高效记忆方法
命题陷阱
认清题目陷阱,剖析真题的出题思路
真题讲评
呈现历年真题原貌,深入讲解解题方法。
开设课程:
考证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CMA。
实操类:多行业全盘账、手工电脑账、网上报税。
税务实务类:报表分析、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内部风险控制、预算管控。

行业趋势
  【学习方法】

  1、手把手、现场模拟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现用的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及表格各项资料为主要教具;

  3、以现场操作为主要教学、以讲为辅助,少说多练,强调实用性;授课过程中大量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用性。

  4、包教包会、一期不会下期免费再学。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实现从到主管会计的提升。具备熟练处理各行业账务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税务处理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及信心,帮助学员顺利上岗!

  会计全能班:

  会计基础+会计实战操作班+电子账+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从开始学起,可考取助理会计师以及全面学习工业、商业、餐饮、建筑等行业的全盘账务,可胜任会计的全盘做账。

  会计实战综合:

  会计基础+会计实务(手工账)+会计实战(电子账);手工与电子操作的完美结合,系统全面学习工业、商业、餐饮、建筑等各行业的全盘账务,可胜任各项全盘会计工作,手工与电子全面操作。

  会计综合班:会计基础+初级经济实务+经济法基础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人才评价“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使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发挥明显,会计人员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初、中、高级会计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点: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概念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不像商品一样为了对外出售。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
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②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综合分类
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②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③租出固定资产(经营租赁)
④不需用固定资产
⑤未使用固定资产
⑥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科目设置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企业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补偿
【考点7】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区分竞业限制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与代通知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适用条件: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
性质:法定+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生效的必要条件)
经济补偿金适用条件: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过程中除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试用期外,劳动者无过错
性质:法定(不以过错为条件,无惩罚性,是一项社会义务)
违约金适用条件: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仅上述两项可约定)
性质:法定+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赔偿金适用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
性质:法定+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代通知金适用条件:无过失性辞退替代提前1个月的通知时间
性质:法定(仅起到替代作用)
1.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提示】(1)(2)(3)(4)为劳动合同的解除须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理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关系,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在用人单位降低报酬的前提下终止劳动关系,都是劳动者被动终止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要求由企业支付补偿金,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其他。
【提示】(5)(6)(7)(8)为劳动合同终止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总结】1.非试用期;2.非劳动者主动提出(不得已除外);3.非劳动者过错。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均需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
2.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必须掌握)
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确定工作年限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确定月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特别注意】对月工资“超过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12年”。
【注意】地方各级人民全国及县级以上人民全国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广州白云区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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