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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广州白云区会计初级考前辅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1 9:37:13 更新时间:2023/4/21 20:35:10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专业的会计培训中心,开设多种班型,不同的考生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班次:有些会计基础的考生可以选择特色班或精品班;会计基础非常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实验班或定制班,因为这两个班次里面都涵盖零基础班次,即便没有基础也无需担心。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培训对象:
1、无任何基础理论的一切社会群体。
2.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却无会计工作经验的应届专业毕业生;
3、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但不能独立完成会计账务核算处理的会计人员;。

特色优势
核心课程:
1、重视考纲内容
考试范围也在考纲所规定的范围里面,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考试大纲的内容。尤其是在备考冲刺阶段,我们除了要刷题以外,还应及时回顾考试大纲,建议对照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看看有没有遗漏的知识点。
此外,考试大纲上罗列的通常都是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建议大家借助思维导图等方式梳理每一章的知识结构。
2、重视教材知识
虽然初级会计考试范围广,涉及到比较多的知识点,但是考试的题目都是源于教材的,基本上很少会出现偏题和难题。因此,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教材的学习,尤其是在备考的后期,更是不能忽视教材的重要性。
建议大家根据知识框架去整理教材中对应的知识点,帮助自己熟悉考试重难点,这样在考试时才能应付自如。至于那些易错、易混的知识点以及自己比较薄弱的地方,可以通过做题来进行巩固。
3、善于利用网课学习
网课学习是个不错的备考方式,对于备考时间不足、学习基础较薄弱以及学习自制力较差的考生,可以通过网课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课程理念:
学管全程伴学专属学习过程管理师360°全程陪伴、督学。
直播授课精准直播授课,精讲学科知识。
小班互动社群互动小班群同伴作战,学习有氛围
定期阶段测评定期组织专项测评查缺补漏,及时提升。

行业趋势
  【会计考证】

  初级会计职称班:“地毯式”考点强化,“故事法”趣味记忆,轻松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班:逐题解析历年真题中传递的“密码”。

  注册会计师(CPA):高频和有难度考点梳理巩固,深入考点内在逻辑、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备考路线图,助力考试!

  【会计实操课程】

  出纳实战、

  新办商业企业真账实操(手工)、

  工商业一体化真账实操(手工+电脑)、

  多行业跨领域财务变通能力提升(建筑、装饰、连锁酒店业等)、网上报税与防伪税控机开票实训、施工业、连锁酒店、店铺行业真账实操、

  EXCEL表格在财务中的运用、

  金蝶等财务软件使用等。

  报税实训

  财务报表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收付实现制知识点: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1.收入的归属期:收到的期间
例如:10月的销售款
10月收到9月收到或11月收到
2.费用的归属期:支付的期间。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与审理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章总论第四单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内容。
【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与审理
1.行政诉讼的管辖
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的行政案件
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案件:管辖法院
未经复议的行政案件:管辖法院
未经复议的行政案件: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经复议的行政案件:
(1)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2)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1)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2)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示】经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相关链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广州白云区初级会计师培训
广州白云区初级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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