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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科目

发布时间:2024/4/12 9:00:47 更新时间:2024/4/12 9:00:47
责任编辑:锦州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师资力量
卢老师: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省级考评员、“最受欢迎培训老师”“金牌培训师”擅长以树状记忆链、理解性记忆、关键词记忆、数字记忆、对比记忆,重难点突出,扩宽实战。
吕老师,会计学硕士
所授科目:经济法基础
授课风格:在高校有多年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初/中级会计师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考点图片化,形象化;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课程介绍
高效通关班共5份配套资料:《精析讲义》、《3年真题详解》、《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强化3套卷》、《考前信息点》。
实操课程:
从业务技能到纳税申报,结合纳税实操软件讲解会计实操,结合Excel办公技能讲解基础功能设置、财务常用公式设置等。

开课安排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VIP保障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考前VIP集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价格:单科1990元,全科3980元。

特色优势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全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全国培养一批既懂全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全国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初级会计职称将成为会计行业新的门槛
2017年初级职称考试的参考人数创造了一个新的历史记录,不管是报名的人数还是到场参考的人数,都在预示着,初级职称都非常有可能替代以前的会计从业证书,成为考生心中以及用人单位心中,新的会计行业门槛级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收入和预算收入
在财务会计中,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在预算会计中,单位的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为核算和监督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1)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付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2)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年末,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3)在其他方式下收到财政拨款收入时,单位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4)期末,单位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
2.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为核算和监督事业(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事业收入”和“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1)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在实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事业单位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款项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2)采用预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预算)收入,实际收到预收款项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按照基于合同完成进度计算的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
(3)采用应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收入,根据合同完成进度计算本期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4)对于其他方式下确认的事业预算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期末,单位应当将“事业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按照非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3.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单位从非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全国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为核算和监督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事业(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不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确认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时,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按照非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P30)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全国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全国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P31)
1.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程序(P31)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全国秘密的除外。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 (2024/4/12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24/4/1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2024/4/12学习专题)
  •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024/4/12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 (2024/4/12学习专题)
  •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2024/4/1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024/4/12学习专题)
  • 1951年10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 (2024/4/12学习专题)
  • 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2024/4/12学习专题)
  •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4/4/12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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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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