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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六盘水有没有初级会计师培训学习 报名读书就是在这里报吗

发布时间:2024/10/28 9:35:29 更新时间:2024/10/28 9:35:29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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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孙老师:大学教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深讲师。实战经验丰富,长期致力于研究各类考试大纲和命题趋势,善于总结考点,把抽象复杂的法条、考点形象化,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能让同学们轻松听懂、学懂,轻松过关。
郭老师:全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国内著名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专家,北京市高自考会计专业阅卷组组长。从事财务会计相关教学培训工作三十余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主编了大量财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工具书、辅导书。拥有极其丰富的授课经验,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语言干脆利落,讲解声情并茂,激情四射;惯于紧贴政策脉搏,紧随考试动态,善于拓展延伸,引导学员在斗志昂扬中将考点各个击破。

课程介绍
习题密训:
按照考试知识点分布规律,研发必备密训三套卷,题点结合、传授攻关技巧,快速培养题感。
精品提分班:
科目:经济法、会计实务
课程内容:导学链接、基础精讲、真题详解、强化冲刺、习题密训。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特色优势
学习管家:
1V1专属班主任陪伴式学习,定期回访督学,24小时内问题答疑,追踪学习情况,因材制定备考方案。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条件宽泛:门槛降低含金量不变,升值跳槽有保障
近年全国不断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陆续取消一大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而初级会计职称仍彰显着其独一无二的含金量。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放宽,仅需高中学历,无需会计证即可报考。
对于想要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来说门槛降低,含金量不变,如果能拿下初级会计师证增加自身优势,无疑是坐上了“职业晋升快车”,对未来升值、加薪、跳槽等都更有保障。
  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之前,许多用人单位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作为财务人员的招聘要求。随着这一证书的取消,企业为衡量求职者从业技能,自然会将水平评价类证书作为招聘限制。而初级会计职称作为初级的水平评价证书,也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冲刺复习知识点: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一、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意】判断一个企业增值税的纳税地点首先看该企业属于什么类型,如果是固定业户,不看是何种增值税应税行为,均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意】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申报纳税的仅限于其他个人提供相应服务,也就是自然人。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企业,需要按照上面1-3条确认纳税地点。
6.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二、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原则上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收入和预算收入
在财务会计中,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在预算会计中,单位的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为核算和监督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1)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付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2)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年末,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3)在其他方式下收到财政拨款收入时,单位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4)期末,单位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
2.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为核算和监督事业(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事业收入”和“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1)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在实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事业单位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款项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2)采用预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预算)收入,实际收到预收款项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按照基于合同完成进度计算的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
(3)采用应收款方式确认的事业收入,根据合同完成进度计算本期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4)对于其他方式下确认的事业预算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期末,单位应当将“事业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按照非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3.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单位从非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全国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为核算和监督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单位应当分别设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全国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事业(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不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确认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时,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按照非专项资金收入金额,借记“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六盘水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顾问处统一接受委托。 (2024/10/28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的清查: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2024/10/28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的清查: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2024/10/28学习专题)
  • 1927年,国民党全国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师注册章程》。 (2024/10/28学习专题)
  • 在全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024/10/28学习专题)
  • 当时北洋全国农商部颁布了《会计师暂行章程》,对合格的会计师发给证书。 (2024/10/28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2024/10/28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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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2024/10/28学习专题)
  • 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024/10/28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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