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六安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六安培训网 | 六安初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六安有那些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 学校就三个字

发布时间:2022/4/2 11:54:57 更新时间:2022/4/2 11:54:57
责任编辑:六安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六安有那些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六安有那些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六安有那些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由六安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六安,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六安区域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六安有那些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优路教育,历经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环球优路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逐渐开辟出一条有着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学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2016年3月2日,环球优路教育正式登陆新三板,成为同行业领域中首家挂牌上市的企业,充分证明了其辉煌成绩和广阔发展前景。

师资力量
崔老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职于国内某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学术主管及会计类、税务类、经济类课程讲师。从事培训教学多年,授课思路清晰,激情澎湃,重难点明确;辅导切中要害,命题准确。
陈老师: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大型上市公司会计培训总监、税务师事务所培训顾问,资深讲师。十余年会计培训经验,参与编写会计考试辅导教材十余种,对考试命题规律有深入的研究,讲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课程介绍
考前集训:
专项小班教学,封闭直播集训。根据学员学习报告进行对点分析,高频重难点深度剖解、题点双向圈划。
精品提分班:
科目:经济法、会计实务
课程内容:导学链接、基础精讲、真题详解、强化冲刺、习题密训。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基础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价格:单科680元,全科980元。

特色优势
优路教育的初级会计师培训师资力量强大,众多名师由名校毕业,有硕士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上课风格多样,让学生学习变得不再枯燥。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培训内容:

  1、手工记账,培训提供原始凭证、账册、报表等全真学习资料。掌握按照会计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程序,从初始建账,记账凭证填制,原始凭证审核,账簿登记到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编制进行全实操作

  2、金蝶软件操作,人手一台电脑,网上认证,网上电子申报等实务操作。

  3、从会计基础知识、编制会计凭证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和会计报表分析。包括会计工作的月末、年末处理;企业新成立(股东入股、厂房设备等)等的会计处理;

  4、涉税事宜讲解:包括的购领/认证/抄税/开具/缴销/税控机(金税卡)使用、税表填写,各种形式的国、地税申报程序及方式,所得税汇算报表讲解,网上报税演示;

  5、企业注册/年检/注销中的工商及税务操作和注意事项,社保知识,银行知识;

  6、金蝶软件,以金蝶软件的产品:金蝶KISV7.5标准版为教学内容,从在电脑中新建帐学起,掌握日常帐务处理、工资、固定资产、往来管理、报表与分析、出纳系统、年度等全套电脑做帐技能。
  学费:课程学费和时间安排的是由课程顾问先了解学员的基础及学习需要、达到什么程度、空余时间等之后再为学员量身制定的,制定出适合学员的课程后,会给出明确的价格!

  课程特点:

  1、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度讲授。

  2、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3、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4、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主讲,手把手教学。 

  5、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确保考试通过实操全面掌握。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实务》第七章重要考点梳理:可修复废品损失
可修复废品损失
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贷方分别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结转后“废品损失”的借方反映的是归集的可修复损失成本,应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
【提示】可修复废品损失=可修复废品修复费用-残料价值-应收赔款。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商业汇票的贴现
【考点】商业汇票的贴现
1.贴现条件
(1)票据未到期;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5)持票人应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利息
(1)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2)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3.贴现的收款
(1)贴现到期,贴现银行(作为票据的持票人)应向“付款人”(承兑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2)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考点】追索权
1.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1)到期后追索
票据到期后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到期前追索
在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
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④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被追索人
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1)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3.追索金额
(1)首次追索权
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全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再追索权
①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
②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4.行使追索权的程序
(1)取得相关证明
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的,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发出追索通知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相关链接】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考点】票据权利的概念
1.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2.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当事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者最后被背书人。
3.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六安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人资产。 (2022/4/2学习专题)
  • 助理会计师指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022/4/2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2/4/2学习专题)
  •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2022/4/2学习专题)
  • 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2022/4/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 (2022/4/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2022/4/2学习专题)
  •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022/4/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022/4/2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022/4/2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