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洛阳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洛阳培训网 | 洛阳初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洛阳去哪找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 这里有小姐姐老师

发布时间:2024/5/7 11:07:06 更新时间:2024/5/7 11:07:06
责任编辑:洛阳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洛阳去哪找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洛阳去哪找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洛阳去哪找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由洛阳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洛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洛阳区域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洛阳去哪找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王老师:曾在多家培训机构担任讲师,有丰富的授课经验,擅长讲授会计从业、会计初级职称等课程。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通过系统化的内容梳理帮助学员打造扎实的会计基础,深受学员喜爱。
李老师:教学经验知名培训讲师,专业从事职称考试培训、学历考试培训多年。教学风格授课重难点突出,善于把握考试方向;课堂内容丰富,擅长旁征博引;语言风趣,通俗易懂;注重传授学习方法,让学生真正学会考试,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精品提分班共4份配套资料:《精析讲义》、《3年真题详解》、《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强化3套卷》。
精品提分班:
科目:经济法、会计实务
课程内容:导学链接、基础精讲、真题详解、强化冲刺、习题密训。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VIP保障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考前VIP集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价格:单科1990元,全科3980元。

特色优势
海量题库:
近5年考试真题、精研模拟试题、知识点讲义免费下载,可自行打印学习。
学习管家:
1V1专属班主任陪伴式学习,定期回访督学,24小时内问题答疑,追踪学习情况,因材制定备考方案。

行业趋势
  学习效果:

  1、能够整理原始票据,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结账,出报表,纳税申报,全面熟知账务工作流程及细节处理。

  2、体验真实工作,短期内达到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业无忧!

  就业方向:会计,出纳,财务,主管

  教学承诺:免费试听,推荐工作

开班日程: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成为从业者的证书
  虽然现如今的会计行业未设准入门槛,各证书考试皆不设专业限制,但在兼有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才能从业的行情要求下,证书自然成了从业能力的衡量砝码。
  初级会计职称作为会计行业最为基础的水平评价类证书,自然成了很多从业者的,也是许多想跨行业进入会计领域者的敲门砖。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入,初级会计职称的含金量逐渐提高,再加上其广泛的认可度、较广的就业面,未来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报考者。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利润
利润
一、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全国补助、盘盈利得(仅限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非正常原因造成的盘亏)、公益性捐赠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四、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1)当期所得税的计算
当期所得税即为本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等。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工资的14%、2%、2.5%。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据实扣除。
(2)递延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递延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正数,计入借方。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负数,计入贷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正数,计入贷方。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负数,计入借方。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五、结账的方法
表结法和账结法
(1)表结法:月末,损益科目不转本年利润,年末,损益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2)账结法:月末,损益科目转本年利润。
六、全国补助
(1)全国补助的主要形式
全国补助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先征后返,即征即退)。
不属于全国补助的有: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收优惠中的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全国补助准则规范的全国补助)。全国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全国豁免的负债。
(2)与资产相关的全国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全国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资产的使用年限,随资产折旧的同时)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终点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①取得全国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每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与收益相关的全国补助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注意】在项目中间取得与收益相关的全国补助,视为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4)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全国补助
企业取得这类全国补助时,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如不能区分,企业可以将整项全国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全国补助。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2.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范围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①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②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③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该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
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3.用人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全国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解释】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2.劳动仲裁的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申请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仲裁时效的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仲裁时效的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解释】权利人申请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5.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全国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2)回避制度
6.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7.劳动仲裁的裁决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全国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释】“劳动者”对上述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解释】(1)对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不能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诉讼;(2)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8.终局裁决的撤销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解释】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劳动诉讼的申请范围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洛阳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的账务处理: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024/5/7学习专题)
  • 以前会计的职称都是单位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的业务水平来评定的,当时也没有比较全面地规定和法则。 (2024/5/7学习专题)
  • 自从《会计法》实行后,全国为了更好地管理现行会计人员,制定了职称考试制度。 (2024/5/7学习专题)
  • 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4/5/7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5/7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