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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梅州会计职称考试集训培训

发布时间:2022/6/4 15:32:53 更新时间:2022/6/8 13:02:46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学习内容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全国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主要学习内容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特色优势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核心课程:
1、重视考纲内容
考试范围也在考纲所规定的范围里面,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考试大纲的内容。尤其是在备考冲刺阶段,我们除了要刷题以外,还应及时回顾考试大纲,建议对照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看看有没有遗漏的知识点。
此外,考试大纲上罗列的通常都是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建议大家借助思维导图等方式梳理每一章的知识结构。
2、重视教材知识
虽然初级会计考试范围广,涉及到比较多的知识点,但是考试的题目都是源于教材的,基本上很少会出现偏题和难题。因此,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教材的学习,尤其是在备考的后期,更是不能忽视教材的重要性。
建议大家根据知识框架去整理教材中对应的知识点,帮助自己熟悉考试重难点,这样在考试时才能应付自如。至于那些易错、易混的知识点以及自己比较薄弱的地方,可以通过做题来进行巩固。
3、善于利用网课学习
网课学习是个不错的备考方式,对于备考时间不足、学习基础较薄弱以及学习自制力较差的考生,可以通过网课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行业趋势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在不少人眼里,会计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有34%以上的人认为“会计行业技术含量较高”,有近30%的人认为“会计越老越吃香”,还有小部分人选择“会计行业薪水相对稳定、有保障”,或者“不喜欢原来的专业”。究竟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转行时,选择了会计行业呢?

  1、门槛低

  会计是一门非常注重实践经验的学科,不仅要求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还需要一定的实操,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它的入职门槛相对比较低,但如果想在这个行业要得到好的发展,就要需要在工作中积累相关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开拓自己的知识面,掌握更多经济与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

  2、就业机会多

  会计工作性质较为稳定,就业机会也很多。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公司不可能经常更换会计人员,因此财会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小。几次经济危机我们可以看出,多数企业非会计岗位裁员率平均在50%以上,而财务部门的裁员率一般不超过1%,所以我们说会计工作相对来说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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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全国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违法
(2)醉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所受伤害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受伤害与工作仅有间接关系的,视同工伤;
所受伤害纯属自找的,不认定为工伤。
4.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内容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③康复性治疗费;
④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3)停工留薪期
【解释】医疗期VS停工留薪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链接】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⑤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2)内容
①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③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财产租赁所得
【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
1.征税范围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税率
(1)一般情况下为20%;
(2)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3)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
【提示】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2017年新增)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者10%)
5.转租
(1)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税目的征税范围。
(2)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梅州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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