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南通初级会计师培训
(推荐分站:
南通培训网
)
南通哪里有教初级会计师培训的地方
发布时间:2023/7/10 19:00:48 更新时间:2023/7/10 19:00:48
责任编辑:
南通恒企会计初级会计师培训(恒
(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是国内上市的会计培训机构,高新企业!16年来通过连锁经营方式专注会计职业教育,400家连锁校区遍布全国,助力百万学子成就会计梦想。提供会计职称、会计实战、学历教育等成才课程,为大量企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学会计就选上市公司,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经验,上岗升职加薪快。
恒企上海会计培训学校的建立,为本土会计培训领域吹来了全新的革新之风,将为上海会计培训市场建立起全新标准,推动本土会计人才的国际化,为众多上海企业输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会计人才。
师资力量
余老师-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师,恒企网校全国优秀个人、恒企网校教学管理部“优秀讲师”,曾任职全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考证教学经验,善于总结出题思路。
陈老师-初级实务
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曾于500强外企财务部任职,熟悉财务核算和管理方法、曾任职于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熟悉审计全流程。多年教学经验,善于总结出题思路,通过案例和类比法,帮助学员理解和记忆重难知识点。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开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是3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是2.5小时。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
初级职称密训班:
授课方式:授课方式:线上名师课堂
课程特色: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名师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高频考点,应对考试更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密卷+名师考前串讲
适学人群:希望快速掌握初级会计职称高频考点与应试技巧,顺利拿证实现高效通关的考生!。
行业趋势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常年开设会计职称考试初、中级培训班、注册会计师班,由抚大资深教授授课,课程讲授细致,针对性强,资料精准,通过率高,全国有多家校区,可以根据学员情况就近安排学习。
培训宗旨
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处理所有会计实际操作、纳税和工商年检等事务,既能手工处理账务,又能电脑做账,并能进行财务分析,达到胜任企业主办会计的要求,为学员的就业和工作提供双重保险。
培训对象
1、有会计上岗证但缺乏实际全盘账务税务操作者
2、有一些会计税务理论知识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者
3、无任何会计基础,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者(初中以上即可)
4、现在企业从事了出纳、行政、采购和销售等工作,想进一步提高自己会计税务水平者
5、想提前获取会计岗位的财会专业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6、想运用账务税务知识把企业管理得更好的创业者
培训学习资料
《经济法基础》章核心考点:仲裁
仲裁
(一)概念和特征
仲裁: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二)适用范围
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可以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的仲裁;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五)仲裁协议
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六)仲裁裁决
1、仲委会:仲委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2、回避:仲裁员有下列情形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开庭:仲裁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
4、不公开: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全国秘密除外
5、和解:(1)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请求依据和解协议裁决,也可以撤回仲裁;(2)撤回仲裁后反悔:依仲裁协议仲裁
6、调解:(1)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2)调解书签收后,生效
7、裁决:(1)少数服从多数,记录少数意见;(2)不能形成多数,听从首席仲裁员
8、履行:若不履行,则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劳动报酬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八、劳动报酬(★★★)
1.工资的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全日制用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5)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加班工资
(1)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①晚上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周六日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春节、国庆节等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4.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如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200%)。
南通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023/7/10学习专题)
以前会计的职称都是单位根据工作年限和个人的业务水平来评定的,当时也没有比较全面地规定和法则。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2023/7/10学习专题)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管理: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023/7/10学习专题)
职称考试应试是时代的产物,通过考试取得是个必然的过程。 (2023/7/10学习专题)
马上免费在线报名/预报!
报名地址:
南通恒企会计初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南通恒企会计初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南通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信息
保定优路教育初级会计(保定)
保定初级会计师培训有哪些机构
成都优路教育初级会计(成都)
成都附近哪里助理会计师培训课程便宜
台州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台州)
台州助理会计师培训应试思路
合肥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合肥)
合肥会计初级职称培训课程哪里有
中山恒企会计初级会计(中山)
中山比较专业的初级会计师培训学校
阳江恒企会计初级会计(阳江)
阳江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短期培训班阳江
泰州优路教育初级会计(泰州)
泰州助理会计师培训地址在哪里
株洲优路教育初级会计(株洲)
株洲会计初级职称培训学校
达州优路教育初级会计(达州)
达州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在哪里可以培训
湖州优路教育初级会计(湖州)
湖州哪个初级会计师培训机构性价比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