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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南京初级会计师培训课程哪个好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2:40 更新时间:2021/12/30 15:42:40
责任编辑:南京百创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夏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南京初级会计师培训课程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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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12/30 15:42:40  更新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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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南京百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并于2008年经南京市教育局【办学许可证号:教民字13201157ZX00391】以及在南京市民政局登记备份。是华东地区的大型综合性的职业培训机构,以“只选用名师+专业教务管理+精确把握考试信息+行业领先的考试通过率+全程高品质服务”等优势闻名于高端职业培训领域,超过30位名师、100名行业专家每年超过10个月的时间都在不断研发、测试、定期更新和创新课程,已成功引领近10万学子获得心仪的高端职位或考入理想名校,被学员誉为高端职业培训领域的“黄埔军校”!百创教育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人为本,脚踏实地,不断创新,将用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去获得客户和社会的认可,从而更好地践行百创使命——让全国青年学出美好未来,为全国梦想实现奋斗终生!。
  南京百创教育是华东地区的大型综合性的职业培训机构,以“只选用名师+专业教务管理+精确把握考试信息+行业领先的考试通过率+全程高品质服务”等优势闻名于高端职业培训领域,超过30位名师、100名行业专家每年超过10个月的时间都在不断研发、测试、定期更新和创新课程,已成功培训近10万学子获得心仪的高端职位或考入理想名校,被学员誉为高端职业培训领域的“黄埔军校”!。

师资力量
百创教育深知教育的根本是爱与责任,教学质量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核心,所以百创教育荟萃了华东地区众多名企名校的一流师资,并且自己拥有一群强有力的师资队伍和课程研发团队,从课程的研发,独创教材的编写,教学大纲和计划的合理定制等,针对性为广大学员提供最具价值的优质培训课程。经过近10年的发展,百创组建起一支由“高校名师+行业精英+著名学者+主考官员”等组成的豪华师资团队。他们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他们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让每一个来百创学子收获了技能和知识,在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胜利而光辉。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产品成本核算、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基础《经济法基础》☆总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营业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特色优势
教材优势:紧扣最新考试大纲要求,根据财政局的大纲要求,百创教研组根据多年的培训经验,不断的总结和提炼,研发出精品教材和配套体题库,实用性非常强。
百创教育与多家企业合作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百创学员可以享受“学习-实践-实习”一条龙服务,这是对于学员所学知识进行专业深度的拓展,同时我们与用友软件、阿里巴巴、58同城、智联招聘等省内500多家知名企业广泛合作,为需要的学员提供绝佳的就业保障。百创教育为适应日新月异的需求,迎接明天的挑战,一直坚持“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怀抱长远发展的眼光,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追求卓越的服务质量,用超越期望值的服务态度真诚地为每一个客户服务。百创教育将坚持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以人为本,脚踏实地,不断创新,将用更好地的产品和服务去获得客户和社会的认可,为让全国青年学出美好未来,为全国梦实现而奋斗终身。

行业趋势
  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之前,许多用人单位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作为财务人员的招聘要求。随着这一证书的取消,企业为衡量求职者从业技能,自然会将水平评价类证书作为招聘限制。而初级会计职称作为初级的水平评价证书,也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基础会计(也有的称为会计学基础或会计学原理)课程主要是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介绍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虽然不同版本教材对教学内容的具体编排有所不同,但总的内容其实都差不多,也就是说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对比较固定,得到了大家的公认。
就教育所采用的教材而言,共安排了8章。
章绪论主要介绍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会计的目标和职能,以及会计的方法;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会计要素的划分以及各要素的特征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会计科目的设置,账户的基本结构,复式记账的原理以及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特点;
第四章以生产制造型企业的日常经济业务为例进一步说明了借贷记账法的运用;
第五章介绍了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还有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
第六章介绍了如何结账以及结账前必须要做的账项调整;
第七章主要介绍了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九章介绍了会计法律规范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机构设置与会计人员职责,以及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

培训学习资料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二节应收账款方式
应收账款方式
根据合同进度确认
财务会计
借:应收账款
贷:事业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1.生育保险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释】(1)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解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关链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工伤保险的特别规定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而非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1.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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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021/12/30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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