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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南京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报名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23/7/5 15:11:07 更新时间:2023/7/5 15:11:07
责任编辑:南京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孙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南京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报名时间安排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咨询,南京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报名时间安排?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请老师快点告诉我吧!
  时间:2023/7/5 15:11:07  更新时间: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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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师资力量
陈老师: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大型上市公司会计培训总监、税务师事务所培训顾问,资深讲师。十余年会计培训经验,参与编写会计考试辅导教材十余种,对考试命题规律有深入的研究,讲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吴老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首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名。2003年开始潜心研究会计类考试辅导,经验丰富。

课程介绍
考前集训:
专项小班教学,封闭直播集训。根据学员学习报告进行对点分析,高频重难点深度剖解、题点双向圈划。
高效通关班共5份配套资料:《精析讲义》、《3年真题详解》、《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强化3套卷》、《考前信息点》。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价格:单科680元,全科980元。
精品提分班:
经济法单科500元,会计实务单科500元;
全科880元。

特色优势
模考系统:
无纸化模考系统提前演练,每日一练、章节练习巩固所学,搭配错题集、收藏功能,轻松掌握重难点。
优路教育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设有校区,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内容丰富。初级会计师的培训班学习内容针对学生需求,有不同的内容,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

行业趋势
  大概从从业的领域来讲,一部分是在会计公司里边,或者说他从事的工作是社会中介服务,主要提供的是审计,或者说咨询服务。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首先是在他们的财会部门里边,从事基础性的具体的工作。经过几年的成长,像在事务所里边工作的会计人员,经过几年的成长,可能会成为经理,甚至于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一.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二.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三.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纳税申报实训连锁业、酒店业、店铺、广告业真账实操及财务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课程优势:

  1、把企业真实的业务带到课堂,一线财务高管亲自讲授

  2、重操作实训、强调动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人手一账

  4、互动教学,现场解决学员疑难问题,用生动案例讲述复杂的业务

  5、强化训练,老师即班主任,全程督促、保证质量。

  学会计实操课程培训就到仁和会计培训班,针对广大待业、失业人员或马上就要上岗做会计的人员,想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寻求长期稳定会计工作。从通俗易懂的会计理论基础讲起,学习各行业大量实账,保证胜任会计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劳动争议的解决
二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
协商(和解)、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投诉
1.协商、劳动调解、劳动仲裁——互相独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示】
(1)当事人完全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不经协商、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此处的“调解”与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调解不同,主要区别见下表:
劳动调解:劳动仲裁中的调解程序
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与劳动仲裁并列,均为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之一
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主体: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仲裁的仲裁庭
2.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先裁后诉
(1)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
(1)有效的经济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2)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议后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一般行政行为不服,“或议或诉”。
3.用人单位违反全国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劳动调解程序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3.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
(1)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四)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当事人的确定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4)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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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利润表的编制步骤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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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7年后会计师划归工商部管理,另颁布了《会计师章程》。 (2023/7/5学习专题)
  • 1927年,国民党全国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师注册章程》。 (2023/7/5学习专题)
  • 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2023/7/5学习专题)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2023/7/5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居住地的省、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7/5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023/7/5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23/7/5学习专题)
  •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2023/7/5学习专题)
  • 助理会计师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023/7/5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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