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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南宁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培训班大概需要多少钱 教学质量好

发布时间:2024/5/7 13:42:34 更新时间:2024/5/7 13:42:34
责任编辑:南宁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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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吕老师,会计学硕士
所授科目:经济法基础
授课风格:在高校有多年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初/中级会计师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考点图片化,形象化;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孙老师:大学教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深讲师。实战经验丰富,长期致力于研究各类考试大纲和命题趋势,善于总结考点,把抽象复杂的法条、考点形象化,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能让同学们轻松听懂、学懂,轻松过关。

课程介绍
高效通关班:
科目:经济法、会计实务
课程内容:导学链接、基础精讲、真题详解、强化冲刺、习题密训、考前点题。
系统串讲:
浓缩教材内容,提炼历年高频考点,专项简介易混易错知识点,快速梳理全书内容,扫除复习盲点。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价格:单科680元,全科980元。
精品提分班:
经济法单科500元,会计实务单科500元;
全科880元。

特色优势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海量题库:
近5年考试真题、精研模拟试题、知识点讲义免费下载,可自行打印学习。

行业趋势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会计培训学校常年开设出纳、会计实操、财务软件、纳税申报、会计初级、会计中级、注册会计师,CMA培训课程等。

【手工帐操作】

1、本课程以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筹资、投资以及一般日常业务为背景,讲解了一个企业从建账到报表编制各环节的完整财务流程,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会计处理流程进行有序仿真演练,从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完成了企业一个期间会计手工核算的记账、算账、报账的全过程。

2、出纳实务:如何填制支票,出纳工作流程,职责。

3、网上报税:理论结合实际,缩短书本知识与实践能力的距离,可以为学员胜任财会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要考点: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将投资于在全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5.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6.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P30)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全国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全国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P31)
1.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程序(P31)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全国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全国秘密的除外。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宁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24/5/7学习专题)
  •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 (2024/5/7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024/5/7学习专题)
  • 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024/5/7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24/5/7学习专题)
  • 时代在更新,职称考试也在不断变化,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会计职称是要通过考试取得的。 (2024/5/7学习专题)
  •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4/5/7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2024/5/7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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