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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钦州会计考证备考培训辅导

发布时间:2022/6/13 14:28:29 更新时间:2022/6/14 15: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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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钦州会计考证备考培训辅导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请问有谁知道,钦州会计考证备考培训辅导 ?在线等!
  时间:2022/6/13 14:28:29  更新时间: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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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考点,应对考试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考前串讲。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学习内容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全国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主要学习内容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培训对象:
1、无任何基础理论的一切社会群体。
2.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却无会计工作经验的应届专业毕业生;
3、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但不能独立完成会计账务核算处理的会计人员;。

特色优势
课程优势:
1、亲自讲授会计理论,通俗易懂、课常气氛异常活跃,让学员入门。
2、考证专家出题,围绕教材。
3、会计培训质量保证,班主任负责制,全方面督促学习、紧跟考试。
4、连锁校区,滚动开课、就近入学,随到随学。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行业趋势
  培训方式:

  1、企业老会计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1、多种班次选择,循环授课;

  2、专业教师讲授会计基础;

  3、实战老师一对一辅导,真账演练;

  4、结业后,能顺利上岗,能完成中大型企业出纳与会计工作.

  5、为您积累2—3年的会计实际工作经验.
  我有会计工作经验,怎样才能晋升?我是财务管理人员,工作遇到了瓶颈?

  有资格证、职称,有工作经验,几次晋升机会都与我擦肩而过;

  平凡工作多年以来难以晋级,不能把握工作的重点,不能抓住行业处理的精髓;

  有财务管理经验,对财务熟练精通,缺乏综合管理能力,个人潜能无法发挥到大;

  名企财务高管,会计事务所精英与您面对面,讲授自己的成功经验,手把手教您财务实战、管理、管控课程,助您成为企业财务高管!

  培训对象:已经有工作经验,有晋升计划、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企业其他各级管理层、老总。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解释】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只是“无确切终止时间”,而非“无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
【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3种情形:
(1)双方自由协商、一致同意订立;
(2)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出现法定情形时,法律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相反意愿)。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准确理解“应当”——劳动者有权说“No!”
出现法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10年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解释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解释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2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简称“劳动者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提示】区别于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的“2倍工资”没有最多11个月的限制。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17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对税务登记的有关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删减了诸多过时内容;
(2)新增“税款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3)删除《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有关内容。

钦州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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