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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十堰会计初级考前辅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16 9:36:07 更新时间:2023/4/16 17:24:0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系统、便捷的财经知识产品与服务,帮助万千企业系统提升财务运作水平,也为百万学员提供学习深造、求职、创业、职业晋升、人脉拓展的机会和舞台。
  我们致力于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会计实操、税务实操、注会CPA、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等各类培训,是一家以技术和产品驱动的创新性培训机构。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学习内容有: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全国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主要学习内容有: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特色优势
培训优势:
举一反三
补充相似的知识点,穷尽所有选项,讲解共性的解题思路
以题带点
列示题目对应知识点详细内容以及高效记忆方法
命题陷阱
认清题目陷阱,剖析真题的出题思路
真题讲评
呈现历年真题原貌,深入讲解解题方法。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行业趋势
  刚性需求:会计证取消,初级成为人人必备的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改会计法决定,会计证正式被取消,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会计证取消后受其影响的。2018年初级报名人数创纪录403.6万人,较2017年增长116%,考试时间也从2017年的4天8批次增加了5天10批次。据考后调查数据统计,多数考生认为初级报名人数激增的主要原因正是会计证取消,今后想要从事会计行业,具备初级会计师证书基本成为业内共识。
  【学习方法】

  1、手把手、现场模拟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现用的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及表格各项资料为主要教具;

  3、以现场操作为主要教学、以讲为辅助,少说多练,强调实用性;授课过程中大量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用性。

  4、包教包会、一期不会下期免费再学。

  通过本课程学习,可实现从到主管会计的提升。具备熟练处理各行业账务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税务处理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及信心,帮助学员顺利上岗!

  会计全能班:

  会计基础+会计实战操作班+电子账+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从开始学起,可考取助理会计师以及全面学习工业、商业、餐饮、建筑等行业的全盘账务,可胜任会计的全盘做账。

  会计实战综合:

  会计基础+会计实务(手工账)+会计实战(电子账);手工与电子操作的完美结合,系统全面学习工业、商业、餐饮、建筑等各行业的全盘账务,可胜任各项全盘会计工作,手工与电子全面操作。

  会计综合班:会计基础+初级经济实务+经济法基础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考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填写规范
1.关于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关于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规范写法: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理解】日期写法应满足三大要求:汉语语言的规律、数字金额的构成、防止涂改的要求。
举例: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3.关于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注意】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二)签章要求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更改要求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说明】法条原文无“出票”表述,票据上的任何金额和任何日期均不得更改。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四)区分“伪造”与“变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注意】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离职后福利
【知识点】:离职后福利
(一)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注意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该部分费用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注意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该部分费用由企业发放)
(二)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注意1】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注意2】提供给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0元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属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
【注意3】职工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
【注意4】职工出差预借的差旅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5】职工本人缴纳的保险不属于职工薪酬。

十堰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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