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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石家庄会计初中级培训班哪家教的专业

发布时间:2022/5/26 10:35:23 更新时间:2022/5/30 21:49:0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致力于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会计实操、税务实操、注会CPA、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等各类培训,拥的优秀教师团队,是专业的会计培训机构。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职称的学习要点:
1.制定学习计划。
2.通过知识梳理的方式进行学习。
3.改变乏味的学习方式,利用课件、视频等进行学习。
4.学会温故而知新。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考生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完成指定的学习目标。
初级会计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三、判断题: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四、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特色优势
培训技巧:
1全面梳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体系。
2短的时间内,快速吸收学习。
3专业术语鲜活化,加强学习印象。
4面授,互动性强,易于吸收。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行业趋势
  第1步:会计入门学习

  培训内容:全能做账:商贸业手工做账(3个月)、商贸业ERP软件做账(3个月)、纳税申报、连锁业实操、酒店业实操,“会计基本功”

  培训效果:1、学会用手工做现代企业全盘账2、学会用ERP软件做现代企业全盘账3、学会操作税务申报全盘事项4、学会多个行业的全盘账

  教学特色:真实企业真实业务真实单据真实做账流程让您在3个月时间里积累3-5年工作经验,获取上岗就业的实战能力!

  招生对象:已考取相关,无实际操作经验,无上岗能力的学员

  第3步:精英会计学习

  培训内容:精英做账:工业会计实战,房地产业实战,装修装饰业实战,财务管理

  实操证,3-5年会计工作经验,不再为找工作犯愁!
  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之前,许多用人单位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作为财务人员的招聘要求。随着这一证书的取消,企业为衡量求职者从业技能,自然会将水平评价类证书作为招聘限制。而初级会计职称作为初级的水平评价证书,也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学习资料
  《经济法基础》考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链接】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但并非所有名为“赠与”的行为均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只包括: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全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全国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1.房地产的交换
(1)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对居民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2.合作建房
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房地产的抵押VS抵债
对于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5.房地产代建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7.房地产开发企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
8.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9.企业改制重组
(1)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0.其他税收减免规定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全国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全国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总体思路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提示1】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提示2】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2017年新增)
3.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4.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
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章资产
第八节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3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①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提示】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价×100%
②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不考虑残值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④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石家庄初级会计师培训
石家庄助理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职业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业务涵盖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等领域。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类:一建、二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碳排放管理师、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安全工程师、BIM等 医药卫生/康养技能类: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财会金融/经济管理类: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实操做账、出纳、管理会计、税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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