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哪里有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点,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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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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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 师资力量
- 吕老师,会计学硕士
所授科目:经济法基础
授课风格:在高校有多年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初/中级会计师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考点图片化,形象化;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郭老师:全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国内著名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专家,北京市高自考会计专业阅卷组组长。从事财务会计相关教学培训工作三十余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主编了大量财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工具书、辅导书。拥有极其丰富的授课经验,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语言干脆利落,讲解声情并茂,激情四射;惯于紧贴政策脉搏,紧随考试动态,善于拓展延伸,引导学员在斗志昂扬中将考点各个击破。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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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习模块:入门导学、系统精讲、习题精讲、系统串讲、习题密训、考前点题、考前集训、实操课程。
习题精讲:
精选试题详细讲解,演示解题过程,提炼解题技巧,剖析命题人思路,准确把握题目涉及的知识点。
- 开课安排
- 精品提分班:
经济法单科500元,会计实务单科500元;
全科880元。
VIP保障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考前VIP集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价格:单科1990元,全科3980元。
- 特色优势
- 海量题库:
近5年考试真题、精研模拟试题、知识点讲义免费下载,可自行打印学习。
学习管家:
1V1专属班主任陪伴式学习,定期回访督学,24小时内问题答疑,追踪学习情况,因材制定备考方案。
- 行业趋势
- 会计证书体系未来的变化方向
其实,增设正高级职称、CPA证书可以评高级职称等措施,从某种程度上就体现出,会计证书体系的变化方向就是,整体趋势在不断拔高。
就像司考改革一样,从司考的本科学历拥有报名条件,到现在法考的本科、法律专业才能报考,都是对专业的要求不断增高。
所以,会计行业也是如此,当它在纵向高度已经达到了一种水平的时候,很可能会追求横向的宽度,从专业、方向、形式、就业时间等各个角度,去限制报考人数的迅速上升,来保存证书的含金量。
机遇大增:证书能力双提升,站稳脚跟迎接未来5年巨大空档
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从业人员找工作和企业招聘时都面临一个共同的困扰——如何选拔出有能力、有资格、专业的会计人才。报考初级会计师,不仅能够一证在手有保障,还可以丰富自身专业知识,提高从业技术能力。虽然已经持有的会计证仍然有效,但随着市场需求的锐减其含金量势必降低。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截至2016年底我国持有会计证的有1260万人,截至2017年底约676万人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假设每人仅持一证,也意味着预计有584万仅持有会计证人员再不采取行动将失去在会计行业站稳脚跟的资本。换句话说,会计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缺口,预计未来5年都难以填满,早考早受益。
- 培训学习资料
-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全国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规定、
计税方法: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确定)
从租计征:(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但不含增值税)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收取的租金
2.房屋原值的确定
(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投资联营的房产
(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4.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由承租人交
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全国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全国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7.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全国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提示1】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提示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其他企业销售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
会计分录为:
(1)计算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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