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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深圳财务会计考证出纳做账实操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1 9:36:11 更新时间:2023/4/21 20:25:1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系统、便捷的财经知识产品与服务,帮助万千企业系统提升财务运作水平,也为百万学员提供学习深造、求职、创业、职业晋升、人脉拓展的机会和舞台。
  专业的会计培训中心,开设多种班型,不同的考生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班次:有些会计基础的考生可以选择特色班或精品班;会计基础非常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实验班或定制班,因为这两个班次里面都涵盖零基础班次,即便没有基础也无需担心。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职称的学习要点:
1.制定学习计划。
2.通过知识梳理的方式进行学习。
3.改变乏味的学习方式,利用课件、视频等进行学习。
4.学会温故而知新。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考生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完成指定的学习目标。
学习方法
1、打基础:先看精讲视频,然后精华考点看一遍;
2、巩固知识点:做章节习题;
3、检查效果:做模拟题和考前试卷,检验成果;
4、考前3天看错题和真题;
5、考前1天,再把精华考点看一遍,就上考场。

特色优势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行业趋势
  培训对象:

  1、无会计经验、有志于在财务领域发展的非会计专业人士;

  2、目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由于技能有限而得不到提升的会计人员;

  3、单纯的从事一个行业的会计工作多年,想跳槽另一个行业得到更好发展者的会计人士;

  4、想提前获得财务技能的财会专业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5、零基础、零经验,希望在会计行业有所建树的人员;

  培训内容:

  1、会计初级职称:即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出纳实操:出纳工作流程以及出纳工作内容.包括:点钞、报销单据填写、填开支票、银行进账单填写、现金的保管和使用、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登记

  3、手工全盘帐实操:建账准备、建账操作、获取、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等

  4、电算化实操:以用友等软件为教学内容,从在电脑中新建帐学起,掌握日常帐务处理、工资、固定资产、往来管理、报表与分析等

  5、财务管理知识讲解.
  报名人数暴增,增加考试难度把控持证人数是必然趋势
十三五规划提出计划2020年初级会计人员将达到500万左右,而截至2017年10月累计有443万人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2018年初级会计报名人数403.6万,按照2017年考试通过率20.5%来计算(2017报名人数186.9万人,通过考试38.3万人取得证书,包含缺考考生整体通过率约为20.5%),2018年预计将有82.7万人通过考试,提前达成人才规划目标。
预计2019年初级会计报名人数将持续增长,为保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未来全国人才发展规划进程势必从宏观上把控初级会计师证书持证人数。

学习资料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销售货物收入
时间:(1)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时;
(2)预收款:发出商品时;
(3)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4)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金额:(1)售后回购:符合:销售商品售价确认,回购商品按购进商品处理;不符合: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2)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3)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5)以旧换新: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劳务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1.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2.转让财产收入应当按照从财产受让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1.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2.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接受捐赠: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买一赠一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重要考点梳理: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1)各单位都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会计法规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
造成会计资料不真实性、不完整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是重要手段之一。
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
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4.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文字。在全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法》规定,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使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三是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凭证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可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四)记账本位币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凭证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会计凭证按照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既有统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如发票,也有由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双方认可并自行填制的凭据。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传票,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负担的单位。
2.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把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者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依据。
(1)会计账簿包括
①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两种。
②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通常使用活页账。
③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它是按照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通常使用订本账。
④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2)登记会计账簿的要求
对于会计账簿的登记,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以下要求:①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②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包括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③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
(六)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也称财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①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的发放、使用和结余情况,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②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③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④全国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⑤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⑥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情况。
企业应依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七)财产核对及财产清查
1.账务核对
账目核对也称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证核对或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2.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深圳初级会计师培训
深圳初级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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