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20周年,八方学子,四海学涯!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台州初级会计师培训 (推荐分站:台州培训网)  

台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内容是什么

报名在线联合发布   2026/2/4 2:52:37 转换成电脑版
学费
学费标准,请在下面在线预报名,来获取最新学费报价,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机构名称:
自媒体号:
       (进入关注)
课程类型:
面授班、网课班
报名电话:
发布区域:
全市、全国
报名微信:
温馨提示:若跨市,即为网课、或直播课、或异地招生!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师资力量
吕老师,会计学硕士
所授科目:经济法基础
授课风格:在高校有多年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初/中级会计师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考点图片化,形象化;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冯老师:高校优秀教师,南开大学硕士,“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经典题解》及《初级会计实务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主编。听冯老师的课程,总结起来就是:好课、好看、好听,会计圈当之无愧的“三好老师”。

课程介绍
系统串讲:
浓缩教材内容,提炼历年高频考点,专项简介易混易错知识点,快速梳理全书内容,扫除复习盲点。
高效通关班保障服务:
1.高清大屏课件,支持在线下载
2.APP学员中心专业问题答疑
3.专业老师学习进度及时提醒及督促
4.初级会计师手机题库训练
5.考试不过科目,退还50%学费或下一年免费重读。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特色优势
学习管家:
1V1专属班主任陪伴式学习,定期回访督学,24小时内问题答疑,追踪学习情况,因材制定备考方案。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行业趋势
   课程详情:

  会计:掌握财务会计和会计的几乎全部知识,成为会计核算的!

  审计: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整流程,会计师事务所的大门将向你敞开!

  税法:精通全国所有的税法,你将会成为税务操作的达人和税务筹划的!

  财务成本管理:你将同时成为投资精英、成熟的成本会计以及的管理会计,真正成为职场上的"金领"!

  经济法:熟练运用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知识,你将成为签合同的内行人,银行票据的精通者,创设公司的高手,发行的专家。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你将善于管控公司的经营风险,成为公司的战略家,老板的"智囊"!、

  会计培训课程优势

  1、专题提分:提前掌握考试重点、难理解点

  2、详细精讲:全面扫除学习障碍,圈定考试范围,理清知识脉络

  3、强化技巧课:巧方法解决记不住、不会做的问题

  4、行业:经验讲解,重点巩固,容易理解

  5、考前封闭集训:考前模拟,直击考试
  会计培训学校学校优势

  1、强大的师资队伍: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职称的人才达百人以上,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讲话解独到,教学质量有保障。

  2、多所校区连锁发展,方便就近入学:在任何一所校区报名,凭听课证在其它校区均可随时听课,教室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3、拥有自己的会计实习基地:由资深会计手把手教你做企业全盘的真实账务操作,为你积累实际工作经验。

  4、学习时间灵活:开设有白班、晚班、双休班3个班次可供各类学员自由选择,随到随学,一期不会第二期免费继续再学,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

  5、课程设置齐全,独有自编教材:针对不同层次的学员我们都有对应其需求的课程,培训教材由资深专家精心编制,仿真性强。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学员结业后走上会计岗位,如有任何财税问题、疑难账务随时可以免费享受仁和老师或专家会计的专业咨询解答或现场指导操作。

相关参考资料
  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章资产第四节存货的内容。
【知识点】: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1)先按计划成本进行结转
月末,企业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按计划成本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产品领用)
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耗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2)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企业日常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材料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材料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谁领用,谁负担)。
【提示】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如果是超支差异: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果是节约差异,编制上述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其中: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的材料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提示1】在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材料的计划成本不包括在途物资的计划成本(因为未入库)和暂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下月初要冲回)。
【提示2】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算结果大于零,称为超支(计算时用正号);计算结果小于零,称为节约(计算时用负号)。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或:=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或:=期末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其中:期末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提示】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何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解释】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只是“无确切终止时间”,而非“无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
【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3种情形:
(1)双方自由协商、一致同意订立;
(2)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出现法定情形时,法律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相反意愿)。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准确理解“应当”——劳动者有权说“No!”
出现法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10年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解释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解释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2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简称“劳动者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提示】区别于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的“2倍工资”没有最多11个月的限制。

最新学员报名

最新发布的台州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合作 - 课程推广 - 免责声明 - 转换成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