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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学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费用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4/12/21 0:29:47 更新时间:2024/12/21 0:29:47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优路教(VIP超级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进一步融合,同时,将融合式教学与智能技术相结合,采用三维实景和3D仿真模拟教学。

师资力量
崔老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职于国内某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学术主管及会计类、税务类、经济类课程讲师。从事培训教学多年,授课思路清晰,激情澎湃,重难点明确;辅导切中要害,命题准确。
卢老师: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省级考评员、“最受欢迎培训老师”“金牌培训师”擅长以树状记忆链、理解性记忆、关键词记忆、数字记忆、对比记忆,重难点突出,扩宽实战。

课程介绍
系统串讲:
浓缩教材内容,提炼历年高频考点,专项简介易混易错知识点,快速梳理全书内容,扫除复习盲点。
习题精讲:
精选试题详细讲解,演示解题过程,提炼解题技巧,剖析命题人思路,准确把握题目涉及的知识点。

开课安排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VIP保障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考前VIP集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集训专属讲义。
价格:单科1990元,全科3980元。

特色优势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学习管家:
1V1专属班主任陪伴式学习,定期回访督学,24小时内问题答疑,追踪学习情况,因材制定备考方案。

行业趋势
  教学目的:能使不会或缺乏电子语音报税及税控机操作的会计人员进行完成现代化手段的电子报税工作及税控机增值税专用的开票工作,真正完成一个全盘会计和税务实务和现代化操作能手的蜕变

  班型设置:

  白班——适合时间充裕的学员,周一至周五白天选择上课;

  晚班——适合业余时间较多的学员,周一只有日晚上选择上课;

  周末班——适合上班族学员,周六或周日选择上课。

  学习方式:面授实训

  培训内容:

  1.熟练掌握电话语音报税

  2.熟练掌握地税网上报税

  3.熟练掌握一般纳税人税控机报税

  4.熟练掌握电子报税
  成为从业者的证书
  虽然现如今的会计行业未设准入门槛,各证书考试皆不设专业限制,但在兼有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才能从业的行情要求下,证书自然成了从业能力的衡量砝码。
  初级会计职称作为会计行业最为基础的水平评价类证书,自然成了很多从业者的,也是许多想跨行业进入会计领域者的敲门砖。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入,初级会计职称的含金量逐渐提高,再加上其广泛的认可度、较广的就业面,未来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报考者。

相关参考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考点:收入与支出
【知识点】:收入与支出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一、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一)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方式
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4.期末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财政补助结转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提示】事业收入需要区分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对专项资金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1)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2.对其他事业收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3.期末
(1)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事业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
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结余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需要区分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对专项资金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上级补助收入
2.期末
(1)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
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提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需要区分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对专项资金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收到附属单位缴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期末
(1)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
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贷:事业结余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事业单位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按照确定的收入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
应缴税费(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按税法确定的增值税税额)
2.期末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六)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1.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2.期末
(1)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其他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
借: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013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多选题)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税法上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规定:(1)对于“房屋、建筑物”来说,不论是否投入使用,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应该开始计提折旧。(2)对于“未投入使用”的“设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上与根源上与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在税法上不允许提取折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计算方法:
(1)直线法计算
(2)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
2.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
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4.投资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5.存货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法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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