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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襄阳初级会计培训培训班招生中

发布时间:2023/2/20 9:16:45 更新时间:2023/2/20 19:53:0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考点,应对考试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考前串讲。

课程介绍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师考试考试两门,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培训对象:
1、无任何基础理论的一切社会群体。
2.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却无会计工作经验的应届专业毕业生;
3、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但不能独立完成会计账务核算处理的会计人员;。

特色优势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课程优势:
1、亲自讲授会计理论,通俗易懂、课常气氛异常活跃,让学员入门。
2、考证专家出题,围绕教材。
3、会计培训质量保证,班主任负责制,全方面督促学习、紧跟考试。
4、连锁校区,滚动开课、就近入学,随到随学。

行业趋势
  纳税申报实训连锁业、酒店业、店铺、广告业真账实操及财务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课程优势:

  1、把企业真实的业务带到课堂,一线财务高管亲自讲授

  2、重操作实训、强调动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人手一账

  4、互动教学,现场解决学员疑难问题,用生动案例讲述复杂的业务

  5、强化训练,老师即班主任,全程督促、保证质量。

  学会计实操课程培训就到仁和会计培训班,针对广大待业、失业人员或马上就要上岗做会计的人员,想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寻求长期稳定会计工作。从通俗易懂的会计理论基础讲起,学习各行业大量实账,保证胜任会计工作。
  我国财务人员需求量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财务人员需求的中坚力量。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的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基本财务素养,如何体现素养,就需要财务证书傍身了。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消之后,会计初级证书将成为新的宠儿,做为会计行业的门槛,势必会引起从业人员的重视!同样也成为用人单位作为衡量员工能力的重要证书之一。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实务》第五章重要考点梳理: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提示】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
【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提示】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提示】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2)5~6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链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的特别规定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而非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相关链接】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的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襄阳初级会计师培训
襄阳初级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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