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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宜都会计初级考前辅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1 10:00:46 更新时间:2023/4/21 20:28:48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考点,应对考试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考前串讲。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只有两门——《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门科目的考题都为客观题,分为四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其中,《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是考查文字记忆性内容和计算性内容,相对经济法来说难度偏大,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不少考生都觉得这门科目比较难。
而《经济法基础》科目相对而言没有实务难,考点基础性强,多是需要考生理解和记忆的内容,要求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强化记忆。

特色优势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课程理念:
学管全程伴学专属学习过程管理师360°全程陪伴、督学。
直播授课精准直播授课,精讲学科知识。
小班互动社群互动小班群同伴作战,学习有氛围
定期阶段测评定期组织专项测评查缺补漏,及时提升。

行业趋势
  大概从从业的领域来讲,一部分是在会计公司里边,或者说他从事的工作是社会中介服务,主要提供的是审计,或者说咨询服务。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首先是在他们的财会部门里边,从事基础性的具体的工作。经过几年的成长,像在事务所里边工作的会计人员,经过几年的成长,可能会成为经理,甚至于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一.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二.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三.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目前全国会计人才市场逐渐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一方面普通会计人才严重饱和,另一方面高级会计人才严重短缺,甚至需要从其他全国引进。从会计发展的范围来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会计核算工作也开始国际化。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我国会计行业发展已趋于成熟,各类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也逐步健全。课程内容:
首先我们的师资更加的专业。我们的老师们都是个专业院校的经验丰富的师资,具有会计从业经验,同时具有会计教学经验,指导如何把自己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员,让学员如何做到快速成长。这是很多机构所欠缺的。
第二点,我们更加注重干会计实操的训练。我们的老师深知用人单位的需求,有着多年企业会计经验的专家手把手教你会计实操的课程,保证学员学到真正能够解决工作中问题的知识,真正能够帮助学员搞定财务工作的知识。
第三点,多行业配套实帐训练,学习更具有针对性。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做帐的需求,不能统一而论,恒企会计针对多个热门行业帮助学员进行配套实帐训练,让学员进入任何一个行业都能够不陌生,得心应手的处理好手头工作,赢得上司的赏识和认同。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10: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金
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支付。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额抚恤金。
(2)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一。
(3)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链接】“因工致残”的,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重要考点梳理: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考点4: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全国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金额。
1.结转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贷: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3.将“利润分配”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宜都初级会计师培训
宜都助理会计师培训学校,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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